人事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正文

转发校《关于开展第40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6-09-13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第40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请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及博士后:
    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的积极努力下,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额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因第39批基金评审结果一直未予公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也一直未布置第40批基金的申请工作。为做好第40批基金的申请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博士后在9月20日之前做好准备工作,对获得第39批基金没有把握的博士后,在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也应做好准备。本次申请工作时间非常紧,请大家充分重视,认真仔细填写申请书,争取获得一等资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暂按二个等级填写:一等5万元;二等3万元;可以自由申请。
    二、申请资助的博士后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研究工作中作出过优秀成绩;
    2、申请资助金项目应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应用价值,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
    3、具备完成申请资助项目的基本工作条件。
    三、材料要求:
    请申请者下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申请表》(含《申请项目简介》并按以下要求填写:
    1、“投送学科名称”,应以一九九七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2、“投送学科”应填写“申请资助项目”的所属学科,不一定与申请者所在流动站的学科一致。如果“投送学科”属交叉学科,请在“投送学科”(一级或二级)后面注明“交叉学科”字样。
    3、“设站单位”填华中科技大学,“通迅地址”填所在院系名称。
    4、申请表的第1—6页和第10页(项目简介)由申请者自己填写,7—8页由申请者找推荐人填写意见,第9页的“申请者所在单位意见审核意见”栏,由院系填写或审核,但不签名、不盖章,送交学校统一盖章,然后由申请者复印7份,最后将做好的申请表及项目简介一式8份(含原件1份)和电子版交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统一交人事处博管办。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并于9月月22日以前,将已审核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申请表》(一式8份)和项目简介电子版连同评审费100元/人集中报送人事处博管办,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请参看网站)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公告栏和“站内导航”中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申请表》请务必用B5纸打印。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博管办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

(2006-9-12 17:5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