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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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成绩证明的相关规定

时间:2014-04-22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方便广大同学办理成绩单,学院教务科将有关注意事项及具体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办理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有关程序和要求
1、受理对象: 在校本科生(往届毕业生到学校档案馆办理)。
2、受理内容: 保研成绩单、找工作成绩单、出国成绩单及成绩查询等。
3、办理时间:
周二 上午:8:00-11:00
周五 上午:8:00-11:00
(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4、成绩查询:本科生成绩可在学校网上HUB系统中查询:http://hub.hust.edu.cn/indexUID.jsp
5成绩单由学生自行打印。找工作成绩单、出国成绩单中的课程与成绩,按原始成绩记录顺序打印,学校制定各专业教学计划内的必修课程及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全部保留,一些公共选修课,带有政治色彩的课程可以不写或自定取舍。补考、重修课程的成绩以补考重修成绩填写。
6学生在打印成绩单时,对成绩分数不得做任何改动,一旦查出,将在两年内不予办理任何成绩单或有关成绩证明
7、本科生标准格式样本:登陆学院网页--表格下载。
8、凡需要到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的成绩单,请在学院教务科办理原始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务科红色印章后,再到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一般需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或档案馆,一份供自己翻译。出国成绩单具体要求请参见教务处网页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