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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2019年对高年级博士生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9-11-27     浏览次数:

为加强对博士生的培养和管理,我院拟对七年级及以上高年级博士生的培养和科研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七年级(D2013)和八年级的博士生(D2012)。

2、已完成答辩工作、或已完成学位论文盲审并且结果合格的博士生,可以免考核。

二、考核内容

对博士生的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论文进展情况、是否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初稿撰写、是否完成拟投稿科研期刊的科研论文初稿撰写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按学生的专业分为理科组和工科组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12月17日(周二),下午1:00-5:30。

地点:生命学院东11楼, 221会议室(理科组),217会议室(工科组)。

四、考核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为主要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学院高年级博士生的考核工作。

五、考核步骤

1、学生提交高年级博士生科研进展报告、考核表、博士学位论文初稿、拟投稿的科研论文初稿。学院应参加考核的博士生,根据考核内容全面总结入学以来的思想、学习、论文进展、是否已经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初稿撰写、是否完成拟投稿的科研论文初稿撰写等方面的情况,撰写附表一《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高年级博士生科研进展报告》,填写附表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高年级博士生科研进展考核情况表》,在12月13日前,博士生将附表一和附表二、博士学位论文初稿、拟投稿的科研论文初稿提交学院研究生科(马老师)。

2、学院组织现场考核。学院考核小组分理科组和工科组进行。博士生进行科研工作进展汇报。每个博士生用PPT汇报10分钟,考核小组提问并听取学生回答5分钟。学生最迟在考核前一天将PPT发送或拷贝给研究生科马老师(87792369)。

3、考核小组现场评审。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个人汇报情况,结合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全面考核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学生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论文科研进展、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和拟投稿的科研论文初稿撰写情况,对学生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学生的最终考核成绩。

考核组长在附表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高年级博士生科研进展考核情况表》签署考核意见,根据考核综合评分,对学生考核结果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六、考核结果处理办法

1、对于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继续博士论文研究和撰写工作,继续攻读学位。

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认为其不适宜继续读博者,作如下处理:(1)退学;(2)退博转硕(仅对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在学制时间内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

1、博士生因出国、出差等原因无法参加现场考核的,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字确认后,经考核小组审核同意,可采用视频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2、对于涉密论文,按校研【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未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者,不得以研究内容保密为由申请免考核;

3、对于无正当理由,未经允许而擅自不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做不合格论,其处理办法与考核不合格者相同;

4、博士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科递交申请,向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对博士生的申诉,进行情况核实、复查整个考核过程、并给予答复;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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