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学位管理  >  正文

关于重申我院研究生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组成的有关规定(废止)

时间:2020-06-04     浏览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中“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2014]3号)的规定,结合生命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对我院研究生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的组成重申以下规定: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应由3或5名副教授级以上(含副教授级)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名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注:硕士答辩和评阅人必须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可以带硕士,但不能参加答辩和评阅论文);

2、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应由5或7位教授级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校外同行专家,成员人数应为奇数),其中至少应有1名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注:博士答辩和评阅人必须是教授。副教授可以申请博导招生,但评审论文和答辩时,评委要求必须是教授);

3、答辩秘书必须由学院有工作证号和相应资格的教师担任(不能由博士后担任,一般由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副教授担任),以便进入研究生系统进行有关操作;

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名单学位办[2022]40号)链接如下:http://life.hust.edu.cn/info/1040/14223.htm 具体内容请查看《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手册》中的有关说明。

以上规则同样适用于留学生。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