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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有关2015年度校自主创新基金的申报通知

时间:2015-01-23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党委会关于综合改革的有关决议精神以及校自主创新基金管理会员会办公室有关下拨院系2015年度自主创新基金经费的通知,2015年度自主创新基金经费包括本科生创新基金、研究生创新基金和青年教师基金,主要支持40岁以下青年老师和品学兼优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研训练,其中本科生创新基金与研究生创新基金合计为自主创新基金总经费的15%~20%。学校今年下拨学院的自主创新基金总经费为123万,本科生创新基金与研究生创新基金经费分配23万元,其余100万元拨作自然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青年教师基金”和“前沿探索基金”两大类,执行年限为两年。为做好2015年度自主创新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我院2015年度校自主创新基金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青年教师基金:
        1、优先资助尚未承担项目的青年教师;
        2、申报者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及湖北省基金在研项目;
        3、对于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资助额度为5万/项。
        二、前沿探索基金:
        1、前沿探索基金强调研究的创新性、探索性和前瞻性,要求把握科学前沿,注重挖掘科研项目的潜力,鼓励开展交叉学科的探索,重视包括海洋、农业、新能源、转化医学、新医药、生物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原创、关键技术研发;
        2、申报者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及湖北省基金在研项目,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条件;
        3、资助额度为8~10万/项;
        4、对于优秀人才将适当倾斜。
        三、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
        1、遴选条件
     (1)论文选题立论新颖,对科学技术进步或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或论文选题已有一定的研究积累,依托课题为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具有较大的难度和深度,对学科发展将有重要影响;或极具应用前景,预期将取得重大的、突破性成果;且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先进、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
     (2)选拔对象:申请者应理论基础好、知识面广、富有创新精神,经过一定时间培养和实践,并通过开题报告答辩,对列入“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重点培育对象的博士生适当进行倾斜。申请者原则上应为2015年5月以后毕业的在校博士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SCI收录论文。
         2、资助额度
        项目立项数8项,每项资助1万元。项目经费当年用完。
         3、经费使用与管理
         经费限于博士学位论文资料收集、参加学术会议、实验材料、发表论文版面费等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有关事项的支出。优秀博士创新基金的使用与管理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校研[2005]39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科生创新基金
        1、申报范围
        本次大学生自主创新基金申报范围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非毕业年级全日制本科生。为保证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预研基础,根据生命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输送梯队架构,参加申报2015年学院大学生自主创新基金原则上应来源于2014年院级第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或2015年生命科学与技术科技创新基地各团队学科竞赛参赛准备项目。
         2、申报要求
        各类申报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院级大创项目申报学院自主创新基金应体现院级项目立项一段时间以来或项目在竞赛团队备赛2015年相关学科竞赛以来所取得的阶段性结果。
         3、申报程序
        申报项目负责人在与指导老师充分讨论之后,按照院级大创申报书格式填写基金申报书,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将纸版申报书1份(需指导教师签字)报送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办公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经U盘拷送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备案。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申报材料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登记所有申报材料后,与学院教务科共同协调专家进行评审。以上所需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3月16日前交与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东十一楼215)。联系人:占艺;联系电话:027-87792270。
        五、有关自主创新基金申报的主要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基本流程:
        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老师,请于2015年1月27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申报书模板见附件)交至学院办公室,2014年1月28日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1月30日将拟资助计划上报学校科发院。项目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项目计划书并作为项目中期和结题检查的依据。
         2、 预算管理:
        立项项目应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做好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一般不予调整。项目执行发生重大变化,确需调整预算的,由项目负责人申请,经我院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财务部分办理。每个项目只能调整一次。
当年度下拨经费必须本年度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结余经费将全部收回。结余经费额度过大的,将核减下年度下拨经费。
         3、 过程管理:
         项目应按照计划书及预算的要求和进度安排认真执行,学院严格依照计划书指标要求对项目进行中期和结题考核。2015年7月前学院将进行中期检查并将结果报送相关主管部门,中期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停止拨付余下50%的经费。项目执行期满须提交结题报告,项目执行完毕由学院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报送相关主管部门。结题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校自主创新基金项目。
        4、 经费使用:
       2015年6月30日前须完成当年获拨经费的50%,2015年10月31日前须完成当年获拨经费的95%。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5.1.23

附件: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基金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