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现将学校人事处关于开展2008年教师空缺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的通知
转发如下;请符合条件的老师在9月5日上午下班前把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王朝霞处.
学院办公室
2008/8/28
关于开展2008年教师空缺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学术水平评议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发[2008]29号)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空缺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通讯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申报我校教授岗位(从985工程重点建设院校调入我校并已具有教授职务者除外)、破格申报我校副教授岗位的人员。2007年通讯评议已经通过者,可不参加。
二、实施办法
1、参加通讯评议的人员需提交3篇(部)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论文或独著,由学校送校外3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其中部分学科送1名海外专家评审。2007年通讯评议中未通过者,本次提交的材料至少要更换两篇代表论文或独著。
2、通讯评议的意见作为聘任的重要依据,2名以上(破格申报者需3名)校外专家的评议意见为“达到”以上者为合格,否则不再进入下一轮聘任程序。
3、每位申报者可以提出不超过2人(个)的回避专家或单位名单。
4、评议结果两年内有效。
5、申请校外通讯评议者需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通讯评议缴费通知单”,到财务处南三片缴纳评审费。
三、提交的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评议表》一式4份。
2、《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对象情况统计表》一式4份。
3、申报教授岗位人员提供近五年(任现职不满五年的,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代表作3篇(文科教师至少提供一部独著);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人员提供近五年发表的代表作3篇。送审期刊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注明为通讯作者的论文,所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又未标明申报人为通讯作者的文章不予受理。原件经校教师聘任办公室确认后提供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全部内容以及带书刊号页面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4份。
4、通讯评议材料,要求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
(1)《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评议表》;
(2)《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对象情况统计表》;
(3)三篇代表作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部内容以及带书刊号的页面),其中独著为原件。
5、所有申报教授岗位职务者(文科除外),还需提交整册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6、各单位需填写《2008年度校外通讯评议申报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时间安排
1、9月5日前:各院、系(所)需将申报教授岗位和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者的通讯评议材料交校教师聘任办公室。
2、10月20日之前:校聘办完成校外通讯评议工作。
联 系 人:刘 莉 秦选斌
E-mail: liulitj@mail.hust.edu.cn
联系电话:87543610 87543710
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人事处代章)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下载:2008年通讯评议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