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教师聘任实施细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学术水平评议实施细则〉的通知》(校人[2008]29号)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空缺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通讯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一) 申报教授岗位者;
(二) 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者。
二、评审办法
(一) 申报人需提交3篇(文科教师至少提供一部独著)近五年(2005年11月1日以后,任现职不满五年的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下同)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论文或独著,由学校送海内外3名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二) 通讯评议的意见是聘任的前提条件和重要参考。获得2个“达到”以上(破格申报需要3个)通讯评议为通过。通讯评议未通过者,今年和明年停报。
(三) 每位申报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人(个)的回避专家或单位名单。
(四) 评议结果当年和次年有效。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院系提交材料
《校外通讯评议申报一览表》(附件1)纸质版(含电子版)一份,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总支公章。
(二)申报人提交材料
1. 《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评议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四份及电子版。
2. 附件材料一式四份,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独著可单独附上):
① 《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送审材料》(附件3),申报人需在表中签字确认。
② 近五年发表的第一作者或注明为通讯作者3篇代表作复印件(文科教师至少提供一部独著,原件),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全部内容以及带书刊号页面。
四、相关工作说明
(一) 提交材料时,请附论文(独著)原件,经校聘办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退。
(二) 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各院系须仔细审核。如发现有虚假情况,对申报人给予两年内不予申报高一级岗位的处罚。
(三) 申报人需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通讯评议缴费通知单”(附件4),到财务处南三片缴纳评审费,并将回执交校聘办备查。
五、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所)将申报材料于9月30日前交校教师聘任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刘婧婧 钱思
E-mail:liujingjing@mail.hust.edu.cn
联系电话:87543610 87543710
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hr.hust.edu.cn/download.asp?typeid=50&descript=聘任资料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