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转发人事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按通知要求在6月16好中午下班前提交通讯评议有关材料。逾期概不受理。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1年6月9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施教师聘任制暂行办法》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实施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校人[2011]24号),今年将继续开展空缺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通讯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议对象:
1.应聘我校教授岗位者;
2.应聘我校副教授岗位者(破格)。
二、送审材料
(一)申报人提交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表》(见附件1)一式7份,含电子版(word格式);
2.《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教师高级职务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送审材料》(见附件2)一式7套装订成册(独著可单独附上),含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承诺书;
(2)申请人简历;
(3)申请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2006年11月1日以后,任现职不足五年的,以任现职以来为准,下同)工作业绩一览表;
(4)申请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研究工作概述;
(5)申请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发表的第一作者或注明为通讯作者三篇代表作目录及代表作复印件(如代表作为著作须为独著,提供原件)。代表作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全文。
(二)院系提交材料
《校外通讯评议申报一览表》(附件5)纸质版(含电子版)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总支公章。
三、评议办法
(一)每位申请人材料送6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其中海外专家不少于3位(部分人文社会学科除外);
(二)校外同行专家对申请人学术水平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对申请人是否推荐给出A(积极推荐)、B(一般推荐)和C(不推荐)三种结论,分别计2分、1分和0分。然后汇总六位专家的评分,根据得分情况,判定是否通过。达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申请人通过了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
1.获得六位专家评议总分在6分及以上者;
2.获得六位专家评议总分在5分及以上,但获得C不超过1个者。
除以上情况外,均视为申请人未通过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未通过者,不得参加申请岗位的聘任,且次年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须停报一次;
(三)每位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人(个)的回避专家或单位名单;
(四)评议结果当年和次年有效。
四、相关工作说明
(一) 提交材料时,请附论文(独著)原件,经校聘办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不退;
(二) 申报人需在人事处网页下载“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通讯评议缴费通知单”(附件4),到财务处南三片缴纳评审费,并将回执交校聘办备查。
五、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所)将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交校教师聘任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婧婧 钱思
E-mail:liujingjing@mail.hust.edu.cn
联系电话:87543610 87543710
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1日
附件:web/uploadFiles/1307581069.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