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搞好本年度子女在本校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减免学费的报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父亲或母亲在校工作,子女在本校就读全日制普通本科且在学制期限内(含新、老生),已于9月注册交足100%学费的教职工可填《教职工子女就读本校普通本科(现在校)登记表》(表格在人事处网页—考核管理类下载)。如父母均在校工作,由母亲单位填报。
2、请有需要办理减免子女学费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登记表报人事处劳资办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⑴今年9月入学的新生需附上:
①子女学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②子女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原件审核后均退回)。
⑵老生需附上由单位核对过的发票复印件。
3、人事处审核后,子女或家长凭学费发票原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人事处劳资办
2011年9月29日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10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登记表及有关材料交到学院办公室。
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