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通知
首页  -  通知公告  -  人事通知  -  正文
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14-10-14 点击量:

各位老师:
       2012年学院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学科发展、加速创建国内领先学院的步伐,作为学校综合改革的试点单位,探索创新人事聘任与考核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细则。目前,聘期已过半,请老师们对照学院各岗位的职责及目标任务书核实自己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更好地完成自己的聘期任务(注:合同聘期不足四年的按实际年数核算)。
一、教学科研并重岗
(一)教授岗位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护学生。
2.主持和参与学科建设,组建科研团队,指导副高及以下职务教师工作。承担教育教学、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根据需要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或学生班主任。服从教学和科研团队负责人的安排。
3.每学年必须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且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个标准学时;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
4.实到科研经费不少于200万元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2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A类或影响因子大于5的论文不少于6篇,或影响因子大于10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国家科技二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前2名),或转让发明专利不少于4项。
5.承担校内外和学院的公益服务不少于2项。
6.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在Cell、Nature、Science或影响因子大于30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可视为完成聘期科研任务。
7.上述未列出的其他成果由学院统一认定。
(二)副教授岗位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护学生。
2.主持或参与科研与教学团队建设,指导讲师及以下职务教师工作;承担教育教学、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工作。根据需要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或学生班主任。服从教学和科研团队负责人的安排。
3.每学年必须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且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个标准学时;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教授指导博士研究生。
4.实到科研经费不少于100万元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A类或影响因子大于5的论文不少于3篇,或影响因子大于10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国家科技二等奖(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或转让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
5.承担校内外和学院的公益服务不少于2项。
6.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在Cell、Nature、Science或影响因子大于30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可视为完成聘期科研任务。
7.上述未列出的其他成果由学院统一认定
(三)讲师岗位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护学生。
2.承担教育教学、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根据需要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或学生班主任。参与教学与科研团队建设,服从教学和科研团队负责人的安排。
3.每学年必须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且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个标准学时;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4.实到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发表A类或影响因子大于5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国家科技二等奖(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或转让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
5.承担校内外和学院的公益服务不少于2项。
6.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在Cell、Nature、Science或影响因子大于30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可视为完成聘期科研任务。
7.上述未列出的其他成果由学院统一认定。
二、教学岗
(一)教授岗位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护学生。
2.主要承担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主持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担任教学团队负责人及本科生学业指导老师,担任学生班主任,全方位指导本科生。主持和参与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材建设。指导副高及以下职务教师工作。
3.每学年必须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含本科生的理论课或实验、实践课程),且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标准学时。
4.其他相关教学工作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不少于3项内容:建成1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或视频公开课;建成1个校级以上的教学团队;主编或参编1部国家级规划教材;主持1项省级以上的教改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改论文不少于3篇;主持或参与获得省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获校级教学质量一等奖;考核期间获校级以上的教学名师称号或宝钢优秀教师奖等相关荣誉称号;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
5.承担校内外和学院的公益服务不少于2项。
6.上述未列出的其他成果由学院统一认定。
(二) 副教授岗位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护学生。
2.主要承担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主持和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担任本科生学业指导老师及学生班主任,全方位指导本科生。主持或参与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材建设。服从团队负责人的安排。指导讲师、工程师及以下职务的教师工作。
3.每学年必须独立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含本科生理论课或实验、实践课程),且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20标准学时。
4.其他相关教学工作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不少于2项内容:主持或参与建成1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或视频公开课;主持或参与建成1个校级以上的教学团队;主编或参编1部国家级规划教材;主持校级以上的教改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改论文不少于3篇;主持或参与获得省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获校级教学质量一等奖;考核期间获校级以上的教学名师称号或宝钢优秀教师奖等相关荣誉称号;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
5.承担校内外和学院的公益服务不少于2项。
6.上述未列出的成果由学院统一认定。
(三)讲师岗位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护学生。
2.主要承担教育教学及其管理方面的工作,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担任本科生学业指导老师及学生班主任,全方位指导本科生。参与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和教材建设,服从团队负责人的安排。
3.每学年必须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含本科生理论课或实验、实践课程),且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标准学时。
4.其他相关教学工作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不少于2项内容:参与建成1门省级以上精品课程或资源共享课程或视频公开课;参与建成1个校级以上的教学团队;参编1部国家级规划教材;参与校级以上的教改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改论文不少于2篇;参与获得省级以上的教学成果奖;获校级教学质量一等奖;指导学生获得校级以上的奖项。
5.承担校内外和学院的公益服务不少于2项。
6.上述未列出的成果由学院统一认定。
三、科研岗
(一)研究员岗位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护学生。
2.主要承担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工作。主持和参与学科建设,组建科研团队,指导副研究员及其以下职务教师工作。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
3.实到科研经费不少于200万元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2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A类或影响因子大于5的论文不少于6篇,或影响因子大于10的论文不少于2篇,或获国家科技二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前2名),或转让发明专利不少于4项。
4.承担校内外和学院的公益服务不少于2项。
5.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在Cell、Nature、Science或影响因子大于30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可视为完成聘期科研任务.
6.上述未列出的其他成果由学院统一认定。
(二)副研究员岗位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护学生。
2.主要承担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工作。主持或参与科研与教学团队建设,指导讲师及其以下职务教师工作;服从团队负责人的安排。指导硕士研究生,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
3.实到科研经费不少于100万元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为第一单位发表A类或影响因子大于5的论文不少于3篇,或影响因子大于10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国家科技二等奖(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或转让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
4.承担校内外和学院的公益服务不少于2项。
5.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在Cell、Nature、Science或影响因子大于30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可视为完成聘期科研任务。
6.上述未列出的其他成果由学院统一认定。
(三)助理研究员岗位
1.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尊重、爱护学生。
2.承担教育教学、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根据需要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或教师班主任。参与教学与科研团队建设,服从团队负责人的安排,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3.实到科研经费不少于50万元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1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发表A类或影响因子大于5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国家科技二等奖(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前3名),或转让发明专利1项以上。
4.承担校内外和学院的公益服务不少于2项。
5.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单位在Cell、Nature、Science或影响因子大于30的期刊发表论文1篇可视为完成聘期科研任务。
6.上述未列出的其他成果由学院统一认定。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党政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街道珞喻东路415号(东11楼)   邮编:430074


电话:027-87792072   领导邮箱:lifelife@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