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现将毕业鉴定与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二〇一五届暑期毕业研究生(2015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三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毕业生个人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由各纵向党支部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导师签署意见,于4月20日前以纵向支部为单位汇总至罗莹(15271928196)。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15届暑期毕业研究生,包括:
(1)12级学硕、13级专硕;
(2)截止至4月14日已经送盲审的博士。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申请者须于2015年4月15日—4月19日登陆HUB系统完成“优秀毕业研究生”在线申请,并下载《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
4.4月20日将纸质申请表以纵向支部为单位交至罗莹(15271928196)。
院学生工作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