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通知(学校通知见“研究生资助网”),依据校研[2014]17号文件,现开始接受2016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范围
硕士:2014-2016级学术型硕士、2015-2016级专业型硕士;
博士:2012级直博生、2013-2016级博士生,少骨、强军、委培等定向培养研究生可参评;
2016级硕博连读生按硕士身份参评。
在读期间有休学情况的2012级博士生如要参评需提供休学相关证明。
二、申请条件:
(一)满足校研[2014]17号文件中的基本条件;
(二)没有校研[2014]17号文件中所列的不能参评情况;
(三)申请者至少还需满足以下6项中的2项内容参评:
1、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10%。
3、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6、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
三、材料提交:
1、海报
采用A3幅面(竖排),制作一份参评海报,需包括以下内容:
①个人基本情况:学号、姓名、个人照片、学业成绩,个人参与科研工作的基本情况;
②学术(技术)经历和成果:必须提供论文首页或封面图片、专利授权书扫描图片、学术会议参与情况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辅助材料,并对自己在成果中的贡献做出准确说明(包括作者排名、贡献度等);
③各类奖励:需提供获奖时间和奖项准确名称,各类证书、奖牌的照片等。
2、个人事迹材料
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申请人在思想品德、学术研究、创新发明、学术诚信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后面,请导师书写【导师寄语】
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左边为2.5厘米,上下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3、申请材料
①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限一张纸,正反面打印,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②填写《个人材料信息汇总表》。
四、说明:
1、海报中提交的所有内容必须保证真实有效,材料审核阶段申请人须备好所有原件备查,不需要提交原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一切评奖资格;
2、学业加权成绩的要求仅对学号M2015或D2015的研究生适用;
3、参评文章、专著、译著须于2016年10月7日前见刊;专利须获得授权;
4、参评成果须以华中科技大学署名;
5、2016级硕博连读博士生,可以用硕士期间的成果申请参评;其他申请者必须用相应学习阶段的成果申请参评。
海报、个人事迹、申请审批表、材料信息汇总表等四项材料的电子版请发至huangchao2005@hust.edu.cn,10月10日下午5:30前将四项纸质材料交至东十一楼219办公室。
五、后续工作
材料审核之后,将进行公开答辩,答辩以全英文形式开展,答辩时间在10月15日前后。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材料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