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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院级初评的通知

作者:编辑:王鹏 时间:2019-03-31 点击量:

全院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开展华中科技大学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资助委员会为积极推动活动开展,近期将进行此次评选活动的第一阶段:院系初评。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积极向上,品格优良,生活态度端正,乐观开朗,乐于助人,为学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3.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勇于直面困难,自强不息,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同学标榜学习的自强事迹,主要包括:志愿服务类,执着追求类,克服贫困类,身残志坚类,其他类。(关于类别的详细说明,请下载附件一)

二、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阶段(2019315-201942日):学生须在4224:00前按照附件三的要求提交纸质档和电子档材料,电子档材料发送到邮箱(1284980545@qq.com,纸质档材料上交给各班资助委员,截止时间未申请者,后期一律不予受理;

2.院系材料审核阶段(20194月3日-201946日):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资助委员会行政部汇总纸质申请表,并组织全体成员按照《2019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材料校级评分标准》进行材料筛选,确定参加学院答辩人员名单;

3.院系评选阶段(201947-2019415日):院系自强标兵评选小组根据《学生手册》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4.院系公示阶段(2019415-2019420日):学院将在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在院内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资助辅导员进行反馈。公示期满后将不再受理异议反馈。

三、注意事项:

1.参评的自强事迹以大学期间经历为主,每位同学单项选择自己的申请类别;

2.所有的参评选项应附有相关证明,如不能及时获得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应附可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如:辅导员,专业导师等);

3.获得院系“自强大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将由学生工作处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2018-2019学年自强奖学金(在满足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前提下);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9年328


  附件一: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二:2019年自强大学生标兵申请表.doc

  附件三:2019年度自强标兵申请材料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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