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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度“晨光基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编辑:彭一鸣 时间:2022-03-31 点击量:

全院2021级本科生:

为激励自立自强、百折不挠、追求卓越的优秀学子圆梦华中大,由华中科技大学丁烈云院士捐款设立“晨光基金”。对我校品学兼优的本科新生进行奖励,引导学生矢志一流、奋发有为。现将2022年度“晨光基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奖励金额和指标分配

5000元/人,生命学院本部、基础医学院、公卫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医管院新生各1人。

2.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

申报范围: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在读的大一年级本科生。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品行端正;

2自立自强、百折不挠、追求卓越的优秀大一新生;

3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参考大一学生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在校表现)。

3.申请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打印后手写签名);

2学生个人申请书(1000字左右,打印后手写签名版);

3学生大一上学期期末考成绩成绩单(加盖院系教务部门公章);

4学生大学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申请本基金的学生应实事求是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具体生动、重点突出的介绍本人在校期间所取得的优异表现。如填写内容出现浮皮潦草、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该申请人的参评资格。

4.时间安排

申请阶段(3月31日-4月7日中午12点):

申请同学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至班级资助委员汇总后由学院资助助理汇总。

评审阶段(4月7日-4月12日):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申请人材料评定获奖人选经公示后上报学校资助中心。

5.评选原则及注意事项

  1基金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公开公正”的原则;

2评选过程中注重申报者综合素质,全面衡量申报者各方面表现;

3对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基金者,一经查实,将撤销资助;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评选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生命学院学工组

202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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