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年级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证补办程序,严格学生证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办理时间:凡需要补办学生证或更换学生证者,可在每学期第2周或第15周办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二、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补办申请,说明补办学生证的原因;
2、由辅导员审核并签字,并在辅导员处领取学生证内芯(研究生在教务科尹瑜玲老师领取办理),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认真填写学生证内容,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3、将填好后的学生证内芯交各自学习部长,学习部长收齐后,交学院教务科办公室,打印学生证号,由学院教务科老师到学校办公室统一盖章。
4、本科生学生证壳由学生本人到大学生活动中心购买(工本费10元人民币);
5、学生证损坏严重需要换领时,可持个人情况说明书及损坏的学生证到学院教务科统一办理,如不能交回破损的学生证则必须按丢失程序办理;
三、补办注意事项:
补办学生证时,个人信息、家庭住址及乘车区间必须如实填写,教务科将对所有信息进行核实。如因父母工作调动、搬家等原因确须更改乘车区间的,应分别出具父母单位证明、街道证明等。对借补办之机办理多个学生证及无故更改家庭住址及乘车区间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学生在学期当中急需用学生证办理相关事宜,则在周五全天(上班时间)到学院教务科开具遗失证明或在读证明。
生命学院教务科
200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