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3级本科生
学术科技及课外实践经历和能力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学院本科生课外学分的考核和认定,结合日常实践活动参与情况及各类指导老师的推荐意见,对本科生的学术科技及课外实践能力进行客观和主观的综合评价,特对2013级本科生实行学术科技及课外实践经历和能力认定工作。
一、 认定对象:
学院三年级及以上各专业本科生。
可针对学生的学术科技活动、文化体育艺术活动、社会志愿实践等各方面的经历和能力予以院级认定。
二、 申请条件:
1. 学业基本要求:修满当前阶段培养计划要求的所有必修、选修学分;如申请办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手续的,当前学业综合成绩应达到专业加权排名前50%,且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2. 申请学术类认定的条件:申请学生应具备基本的科研实践经历,满足一定的实践时间和工作量,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
(1) 参与经学院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2) 参与导师实验室的科研学术活动,参与发表论文、学术会议、专利申请等实践环节;
(3) 参与学院组织或认可的创新创业团队6个月以上,参与项目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4) 作为负责人或组员申报并立项各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参与实际工作,在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环节无不合格记录。
3. 申请活动类认定的条件:积极参与文化体育艺术、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各方面工作,具体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1) 参与经学院认可的各类文化、体育、艺术类竞赛,并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含集体奖);
(2) 组织或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或调研工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 持续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一年以上。
4. 申请能力资格类认定的条件:
(1) 通过大学英语口语考试获得A级以上成绩;
(2) 获得大学英语六级425分、托福95分、雅思6.0分、GRE310分或其他外语语种考试的相当水平成绩;
(3) 获得软件资格考试程序员及以上资格证书或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证书;
(4) 获得国际国内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能力证书。
三、 认定结果适用以下各类情况:
1.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复试奖励分;
2. 申请校内外学术夏令营;
3. 申请参评省级以上的各类奖励;
4. 申请国际交流项目、出国留学导师推荐、就业实习等。
四、 工作流程:
1. 学生个人申请填写《本科生学术科技及课外实践经历和能力申请表》,并准备好各类证明材料;
2. 由申请学生的学业导师、各类竞赛或活动的指导教师签署推荐意见;申请校内外学术夏令营或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必须获得1位教授(实验室或团队负责人)及1位直接指导人员(含教师、博后或博士生)的推荐意见;
3. 学生2016年5月20日前将表格和相关材料提交学生工作组审核,主要包括证书、论文、各类成果的证明材料等,并分类对各类认定的结果进行汇总公示。学院将于2016年5月底进行第一轮公示。第二轮公示计划在9月进行。
4. 公示结束后,学院可正式发放各类认定证明或对校内外提供相关推荐材料。
附件:学术科技及课外实践经历和能力认定申请表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