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提高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我校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形式
本次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范围主要为06--07级八年制医学班,07—08级临床医学班;启明学院07--08级各类提高班、实验班,各类创新活动基地和团队,本科学习特优生等。同时,鼓励各院(系)自筹或配套经费组织优秀学生申报。
申报形式为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2)已承担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再次申报;
(3)申请项目的学生不可重复加入多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不可多于5人;
(4)项目时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一)。
(二)指导教师推荐,并签署意见。
(三)院(系)预评审,将通过预评审后的项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本次评审同时设立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本次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
(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负责人责任承诺书》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9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zhangyanming38@126.com。
联系人:张雁明
联系电话:87542323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
2.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各类信息申报汇总表
3.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负责人责任承诺书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