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2010年春季就业方案时间、方式和对象
1、院系网上报方案时间为:2010年3月1日----3月3日。
2、通过研究生就业信息网报送。
3、2010年3月底前能答辩的博士、硕士毕业生。 (包括进博后、出国留学)
4、报春季毕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生,请登录研究生就业网校对个人签约信息。时间从元月21日—28日,28日下午17:00时将关闭校对通道,不继续进行校对。具体方法:登录研究生就业网从注册信息栏进入到个人信息察看,对栏目下方的就业信息(黄色)中的户档和报到地址校对,无问题确认、有问题直接修改。个人签约信息校对只有一次,提交确认后还有错误请找院系辅导员修改。
(院系辅导员请登录研究生就业信息网,通过信息校对---学生就业校对查看---查看已核对学生名单列表中,找到该学生。在列表的最后一栏的操作中点击“反操作”后则重新开启学生的就业核对。)
二、院系如何通过研究生就业信息网上报春季就业方案
1、院系对申请春季毕业,并已在网上校对硕士及博士毕业生(符合报春季方案条件的学生若本人没校对,院系要负责校对和确认),要报春季就业方案的对该生点击确认,不报春季就业方案的不动(该生信息即使有错误)。
2、网上校对和报春季方案流程
网上校对和报春季方案流程
3、院系完成2010年春季就业方案网上确认、上报及下载后,请将下载的就业方案打印成文档材料,经院系盖章交就业办存档。请院系按报2010年春季就业方案交表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就业协议书(院系留存联请按就业方案表排序)、免博学生名单、博后进站通知或个人进站申请、出国相关证明、回原籍申请、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相关材料和登记表、《毕业生就业证明》、托管相关材料、就业方案的文档材料等提交到就业办。
三、关于硕博连读生和报考公务员的就业方案
1、硕博连读生的名单请找各院、系教务员索要,并通过就业网登录硕博连读学生信息(在签约单位栏中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录博、户档填写华中科技大学)。
2、报考公务员、选调生、报考博士生还没结果的,报春季方案作待分处理。
四、关于进博后
1、报进博后站方案的要有同意进站的通知。
2、截至报方案时还没有收到进站通知的,若签了就业协议,报就业单位;没签单位的,进站有把握的,要学生写出书面申请,报****大学博后,若进站不成,五月底以后改派。
五、关于出国、出境留学(工作)
1、毕业研究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又提出要出国(出境)留学(工作),需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其违约函件,办理违约手续后,才能办理出国留学(工作)有关手续。
2、截至院系报方案时还没有收到国外通知书的学生,又想出国留学(工作),有单位的报单位。不找单位的学生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手续,4月下旬以后由省就业中心为其办理出国手续。
3、已办理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的同学,考虑到出国留学的不确定因素,这类学生也需办理户档托管。院系报方案时,接收单位栏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备注栏填:**国家留学(工作)。
六、需办理户档托管的对象
1、已明确要出国留学(工作)的毕业生;
2、签约到北京、上海或其它单位已明确不能解决户口的;
3、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学生;
4、不想就业坚持考博者。
七、如何办理户档托管手续以及托管时间和地点
1、如何办理户档托管手续请见《研究生就业指南》第25页。
2、2010年春季毕业生的托管手续,由就业办统一代办。请各院系将托管毕业生的申请表(二份)照片二张,80元托管费收齐后与春季就业方案的文档材料一并交就业办(时间见就业办安排)。
3、办理托管的毕业生,其网上填写签约单位和户档地址,均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八、关于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1、自主创业和自由职业的毕业生首先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手续。院系上报方案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毕业生自主创业单位名称和所在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办理户档托管办法和时间请参照第七条。毕业生需填写《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登记表》(表格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
2、已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签定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属于灵活就业。毕业生首先与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办理户、档托管手续。院系上报方案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毕业生就业单位名称和所在地,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需填写《毕业生就业证明》,该表需学生工作单位签字盖章(表格从研究生就业网上下载)。
3、院系将学生填写好的《毕业生就业证明》《自主创业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交研究生院管理处就业指导办公室存档备查。
九、什么单位需要人事部门的接受收函
华为、中兴、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国家机关及知名公司和中部省份可以不强调要接收函,有协议书就行。但学生自己求职的公司,落户到广州、深圳、北京、上海、南京、天津的一定要有市人事部门或当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落户的接收函。
十、到上海、北京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签发时间
已与上海、北京签订就业协议,单位明确解决户口,根据相关规定,非北京、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必须持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关于同意接收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和北京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才能签发报到证。
十一、截止到学校上报春季就业方案时还未落实就业单位,想回家庭所在地的学生,怎么办理相关手续
想回家庭所在地的学生由本人写申请,说明家庭所在地详细地址,院系签字盖章后,学校将其派回家庭所在地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档案一并寄往。
十二、春季就业方案派遣的时间
国家规定春季毕业生派遣时间为4月1日,学校预计毕业派遣时间为2010年3月下旬。
十三、春季就业方案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时间
改派时间为2010年5月底到12月底。
研究生院管理处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0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