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国家开发银行对20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及有关流程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加强了高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中的管理责任。为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能够及时将回执交回办理贷款的县、市、区资助中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录入各项系统信息。学校资助中心凭从湖北省资助中心给的U盾、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通过系统为本校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打印回执,加盖资助部门公章,学生自行邮寄。
二、主校区研究生回执单打印时间地点:周二、周四;东一区11号202(出版社对面)
学生本人需尽快将回执寄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湖北省内县、市、区资助中心收取回执的截止时间是10月10日,过时后视同放弃申请。
请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互相转告、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