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录取的2015级博士生:
按教育部“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的规定,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进度安排,现我院开始调档,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调档时间和注意事项
调档函将用快递于6月15日-6月16日寄给考生本人,邮寄地址为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考生复试报到时已核对),请考生注意查收。
需要自取调档函的同学请于6月11日-6月12日上班时间到东十一楼222领取。武汉市内考生全部自取(不邮寄)。外地考生可电话联系张老师(027-87792269),委托他人代取(请代取人带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往届生请将调档函交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并于6月30日前将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寄到我院。
外校应届生请将调档函交原单位辅导员,由原单位辅导员于8月30日前将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寄到我院。
本校应届生不用调档。
请不需要调档的定向生于6月12日前电话联系张老师(87792269)。
2、人事档案接收地址
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党总支 转 研究生科
联系人:张老师(027-87792269)
3、组织关系:
省外高校考生的组织关系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工委组织处
转往单位为:华中科技大学组织部
省内高校考生的组织关系抬头为:华中科技大学组织部
转往单位: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
关于政审、调档和组织关系转接如有疑问,请联系我院黄辅导员(027-87792270)
4、录取通知书
根据学校研招办工作进度,6月下旬院研究生科结合政审(应届生)和调档(往届生)情况寄出录取通知书。
邮寄地址为考生复试报到时核对后的通讯地址。如地址有变更者(包括改为自取),请于6月中旬,将变更后的详细通信地址发到邮箱1538104618@qq.com(请在邮件里明确说明),或电话告知张老师(027-87792269)。
武汉市内的考生通知书全为自取。
特此通知!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科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