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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 时间:2016-03-23 点击量:

学院各单位,

学校研究生院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工作的通知”(http://e.hust.edu.cn/inform/showinform.jsp?informid=9065)。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2016年博士招生简章,我院2016年拟接收45%的硕博连读生。现将生命学院有关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通知如下:

1、 请各位相关老师和同学认真学习《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校研【201416号,附后)

2、 生命学院符合学校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学术学位型优秀硕士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附硕导和拟接收博导签字),准备相关材料,413日前交到生命学院研究生科。研究生科将学生申请表整理后发给各系,由各系主任组织完成本系的考核工作。

3、 2014级硕博贯通生中期考核工作。系主任或相关导师组织3-5位教授成立考核小组,安排一位考核秘书,对本系2014硕博贯通生进行中期考核。学生需要完成“①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考核小组成员根据考核情况在“②研究生研究能力评议表”上打分,考核组长(可以是拟录取博士导师)填写“③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评议表”并签署意见,并将最终考核分数填写在“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上。“③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评议表”需要系主任审核签字,确保在本系可录取指标范围内。请考核秘书在413日前以上三份材料的签字版交到学院研究生科。考核通过的学生也需要填写硕博连读申请表,完成相同的申请流程,但不需要再参加本系组织的申请硕博连读生的考试工作。

4、 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工作。请各系主任认真组织硕博连读的资格考试,在命题、印卷、组织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试卷保密和考试管理的规定。请于418-420日期间组织完成对本系申请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工作,根据资格考试结果、研究能力考察及思想政治表现对申请人做出综合评定,在本系可录指标范围内(请见下表),确定本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名单。

类别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信息与系统生物学系

生物技术系

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系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

生物物理与分子生理学系

纳米医药与生物制药系

小计

硕博贯通生,建议上限

0

0

1

4

0

0

0

5

其它硕博连读生,建议上限

3

2

0

7

2

8

4

26

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生命学院2016年拟录取硕博连读生不超过31

5、 请各系在422日前,将签字完成的本系学生申请表(附件1、资格考试空白试题一套、学生试题答卷、生命学院2016年硕博连读生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5包括通过中期考核的硕博贯通生名单,因涉及指标问题,请系主任根据复试结果预排序,并确认签字)交到学院研究生科。附件5电子版请发到1538104618@qq.com。学院拟在4月底公示我院硕博连读推荐名单。

6、 请各系主任参照院发[2016]3号文件中关于各系博士指标分配情况、本系已接收直博士生情况、2014级硕博贯通生、本系已复试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以及系内博士指标分配情况,确保老师在已分配到的博士指标数目内拟接收硕博连读生。

生命学院研究生科

2015323

 

附件1、附件5、硕博贯通生3份有关材料下载

 


附:学校通知和校研[2014]16号文件:

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工作的通知

各院()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校研【201416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16年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硕士生资格

1、申请硕博连读硕士生资格

1)各学科、专业(临床医学仅限2014)攻读学术学位优秀硕士生(不含定向、委培硕士生);

2)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素养。

2、申请临床转博硕士生资格

12013级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优秀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硕士生)

2)在学期间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3) 具有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及职业素养。

二、开展硕博连读、临床转博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各院()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首先向所在院()提出申请(2014级硕博贯通培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必须申请并参加考核),填写申请表(见附件23)、提交相关材料。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参加资格考试的学生名单。

2、资格考试

院(系)依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审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参加资格考试。参加硕博贯通培养试点的单位,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要求的考核办法,对2014级硕博贯通培养硕士研究生进行考核。硕博连读的资格考试由各院()组织,在命题、印卷、组织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试卷保密和考试管理的规定。临床转博研究生的资格考试由医学研究生处负责组织。

3、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硕博连读:各院()根据资格考试结果、研究能力考察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对申请人做出综合评定,确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名单。

临床转博:研究生院医学研究生处将临床能力统一考核结果通知相关院系,院系结合统一考核结果、研究能力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对申请人做出综合评定,并结合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招生计划,确定本单位临床转博生的推荐名单。

硕博连读及临床转博的推荐名单应在本院、系内公示一周以上。

4、上报材料

各院(系)将进入硕博连读推荐名单研究生的申请表、资格考试试题以及硕博连读的推荐名单汇总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附件14)于2016510日前上报研究生院教学研究办公室(联系电话:87542752,联系人:徐老师);汇总表电子版发xms@mail.hust.edu.cn

各临床医院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于2016415日前将同意参加选拔的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上报医学研究生处。

临床转博推荐研究生的申请表以及汇总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附件24)于2016510日前上报医学研究生处(联系电话:83692914,联系人:贾老师);汇总表电子版发jjf@mails.tjmu.edu.cn,审核后汇总报研究生院。

5、审核批准

各院、系推荐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2016年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研究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各院、系在本单位2016年博士招生总指标内,自行安排直博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生、统考招录博士生的比例。

22016年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研究生于20169月博士入学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3、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的研究生,获得2016年博士生资格后,不影响其申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硕博连读、临床转博是优质生源选拨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考核,择优选拔。

 

附件1: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

附件2: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临床转博申请表

附件3 2016年研究生临床转博符合参加选拔研究生汇总表

附件4 2016年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院系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5316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

校研2014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术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转博(以下简称临床转博)是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要求、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而推行的一种研究生培养模式,也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及《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研〔20142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选拔原则

第二条  凡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硕博连读工作,凡我校具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开展临床转博工作。

第三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从优秀学术型硕士生中选拔。临床转博研究生从优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中进行,临床转博必须在同一学科专业中进行。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生的导师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和招收博士生的条件。招收临床转博生的导师应有保证临床训练的床位数,原则上一名导师只接受一名临床转博生。

第四条  定向生、委培生、非临床医学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允许申请硕博连读、临床转博。

第五条  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当年博士生招生总指标数,自行确定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的各自录取比例。

 

第三章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第六条  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推荐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并参加资格考试。

第七条  选拔硕博连读生是为培养学术型人才奠定基础,重点考察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研潜质。

第八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于硕士生第二学期或第四学期内确定(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在第四学期确定)。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按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院(系)审核,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考试。

第九条  资格考试由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各院(系)应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负责人为主席的资格考试委员会(35人,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组成,并另设秘书1名),下设资格考试命题小组,负责本院(系)的资格考试命题、印卷、考务组织和阅卷工作。

第十条  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综合,命题内容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核心课程内容。其中理工科应包括数学、计算机、学科基础及各专业核心课程内容若干题;其他学科可根据各自特点决定。面试小组应有3名以上教授组成,面试内容应以考核其知识综合运用能力、科研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各院(系)在组织实施资格考试过程中,务必注意对一、二年级硕士生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应各有侧重。

第十一条  院(系)根据资格考试结果,择优推荐符合博士生资格认定条件的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后报校领导批准,确定获得博士生资格的研究生名单。

 

第四章  临床转博研究生选拔方法

第十二条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硕博分段连续培养、阶段考核筛选、择优进入第二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的培养方式。临床转博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中期筛选方式。

第十三条  临床转博一般于硕士生第六学期确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完成硕士阶段的培养内容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思想品德的阶段考核,合格者参加临床技能的阶段考核,阶段考核优秀者,获得临床转博资格。

第十四条  临床能力的阶段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临床转博研究生名单并报校领导批准,确定获得博士生资格的研究生名单。

第十五条  优良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医德是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其临床转博的资格申请。

1发生医疗责任事故。

2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

3受到行政处罚或国家法律制裁。

第五章  培养及待遇

第十六条  获得硕博连读、临床转博资格的研究生从下一学年开始转为博士研究生。

第十七条  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依据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相关培养方案制定和修改个人培养计划,调整学习进度。

第十八条  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研究生从转为博士生开始享受博士生待遇,是否享受全额奖学金由各院系根据相关规定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校研〔20122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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