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确保本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的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拔真正具有培养潜力的合格生源,根据学校和学院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特制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公布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各系中心及导师招生计划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体检未通过、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依据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院招生录取工作。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笔试科目:生物学综合、生物医学工程综合(任选一门,在复试报到时登记)
2、复试面试。由5位以上教授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测试和专业复试。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结合科研方向及研究工作需要,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尤其是其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总成绩=复试笔试(40%)+专业面试(40%)+听说能力测试(20%);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总成绩(50%)
五、复试工作安排
1、报到
(1)报到时间:2016年5月6日上午8:30~9:30(公开招考学生需要登记参加笔试科目;申请硕博连读并已办理有关手续的学生,到复试报到现场登记交复试费);
(2)报到地点:东11楼222;
(3)考生在复试时,向所报考院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军官证; ②教授、副教授推荐信二份; ③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盖红章的原件); ④往届硕士毕业生查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交学院备查),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提交学籍注册备案表和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政审表);⑤已填写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表》。
(如何提供学籍/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以下材料供参考:http://life.hust.edu.cn:8181/menu0502/12048.jhtml)
以同等学力报考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或获得科技奖励材料复印件、定向培养单位同意定向培养公函。
(4)复试费:100元/人,考生报到时缴纳。
2、复试时间及地点
(1)专业面试+听说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8:30~11:30;地点:西十二楼S104,学生候场教室:西十二楼S103。
(2)复试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下午2:00~4:30;地点:西十二楼S103;
以上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像。
3、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复试报到时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关于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的通知”下载)
4、体检。5月6日下午2:00~5:00,地点在主校区校医院,不要求空腹,请带1寸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人。体检后,校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请考生在体检表上标明“170生命学院”)。
六、学费与学业奖学金
1、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2、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组织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评选工作。要求学生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和《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助学金资助协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参加博士复试的教师及考生请带二代身份证,需刷证进场。
2、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不参加本次复试;硕博连读生需参加本校体检;
3、考生必须严谨求实地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以便了解考生的专业水平,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考生拟订的研究计划,录取入学后可以根据导师的意见作出调整。
4、拟初录考生签订《博士生录取承诺书》,公示期结束无疑议且初录名单报学校审批通过后协议生效。
八、信息公开
1、公布复试细则:校研招网和学院网站的“研究生教育”专栏同时公布;
2、公示考生信息:校研招网和学院网页同时公示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如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复试专业、初试分数、复试分数、加权总分等;
3、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4、研究生科联系电话:027-87792269。
2016年4月27日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