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发[2015]12号
为鼓励生命学院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的积极性,尽快实现我院博士生出国率50%的目标,充分体现相关经费的资助效果,特制定生命学院2015年研究生出国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如下:
一、学生遴选条件
具体要求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已申请并获批2014年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但本年度没有突出成果的学生,不再予以资助。
二、经费使用与管理
1、本项目经费用于资助在籍在读的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会议;
2、学院根据六个系在读博士研究生的人数比例,将学校下拨经费按比例将额度分配到各系,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由各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资助管理办法,提高各系博士研究生出国交流的积极性;
3、为提高博士研究生出国资助的受益面,本项经费原则上每人每次资助上限为1万元,导师需配套相应的经费资助;
4、截止2015年10月30日各系尚未使用完的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用于资助全院申请出国交流的学生;
5、为了引导并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由各系收集本年度相关领域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名称和/或网址等信息,填写“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拟资助研究生参加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建议清单”(附件1,附系主任签字),提交学院研究生科汇总后在学院网上发布,以供师生们选择;
6、获得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的学生,当年应该在学院组织的研究生学术论坛上做一次学术报告。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学校HUB系统中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际交流基金申请表”并打印,同时附上会议邀请信、会议安排、已提交的会议摘要、导师推荐意见(包括会议介绍,对学生会议报告成果介绍等),导师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注明“申请人出国开会的其他费用由申请人导师配套支付”。申请人将以上纸版材料(各一式一份)交各系指定负责人;
2、各系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择优资助。各系将拟资助的学生申请材料以及“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各系拟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学生名单”(附件2,附系主任签字)交学院研究生科,以便办理后续手续;
3、获得资助资格的学生,在学校HUB系统中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交学院研究生科办理相关手续。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二O一五年五月四日
附件1、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拟资助研究生参加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的建议清单(下载)
附件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各系拟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学生名单(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