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跨一级学科转专业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和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校研[2014]19号)第十三条规定,研究生院将于2015年10月组织研究生跨一级学科转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符合《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转专业条件的我校在籍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二、考试范围和考试科目
1.考试范围: 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2.考试科目:研究生对照“2015研究生招生简章”,在拟转入专业应考试科目中选择2门专业课,将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标注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下方空白处。
三、申请程序:登录“HUB系统”→研究生教务学务管理系统→学籍管理→申请学籍异动→选择转专业→填写申请原因→确认,系统生成“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打印后请原专业和拟转入专业导师及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院(系)教务员在HUB系统确认。(生命学院拟申请的学生,请在9月25日前将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科)
四、申请时限、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1.申请时限: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院(系)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交研究生院311办公室,超过申请时限,本学期不再受理。
2.考试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考试地点:西十二楼S309教室
五、注意事项
1.各院(系)应积极做好研究生跨一级学科转专业协调工作。
2.研究生申请转专业期间,应在原专业安心学习并参加课程结束性考试。
3.研究生申请转专业一旦批准,不能再次申请转专业。
研究生院
2015年9月8日
http://gs.hust.edu.cn/item-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