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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报介绍

作者:编辑: 时间:2017-06-22 点击量:

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报介绍

 

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书,中德双方将联合资助对同一课题进行合作的项 目,以鼓励并促进中德双方学术及科研机构的合作。留学人员可在两年内分年度 赴德研修两次,项目负责人每次1个月,项目参与人每次3个月。已录取项目若 申请第三年资助,须递交新的申请材料。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立于1925年,代表德国232所高校和 128个大学生团体,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机构之一。其经费由德国政府 提供,是德国文化和高等教育政策的对外执行机构。作为德国高等院校的联合组 织,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主要为德国和其他国家大学生、科学家的交换项目以及 国际科研项目提供资助,促进和发展德国高校的国际合作。

二、协议内容

1.  协议名额:约25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4人。

2.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课题组负责人留学身份为高级研究学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 每次1个月。

课题组参与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分年度赴德研修两次,每年一次,每次 3个月。

申请第三年资助者只资助赴德研修一次。

3.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资助农业科学、信息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社会科学;其中 社会科学将主要支持中德文化研究相关专业,包括语言、文学、文化研究、法学、 管理学。

4.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中方录取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1.  项目组负责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615日以后出生); 项目组参与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615日以后出生)。

其他条件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童》及 《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相关要求;

2.  申请人应以项目组为单位进行申请,每个项目组由1名项目负责人及1-3 名项目参与人组成。不接受尚未被纳入相关项目组的人员提出申请;

3.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教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项目参与人以在读博 士研究生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为主。

4.  项目组应已确定德方合作伙伴,并协助合作方在规定时间内向DAAD   (德国)提出申请,德方项目申报指南:

http://www.daad.org.cn/zh/stipendienangebote-fur-chinesen/wissens

 chaftliche-aufenthalte/programm-des-projektbezogenen-personenaustausc hes-ppp

https://www.daad.de/hochschulen/ausschreibungen/projekte/de/11342

-foerderprogramme-finden/?s=1&projektid=57095458

 

四、申请办法

1.      申请时间及方式

应于510日至612日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平台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小组的每位申请人均需网上报名),研究生院的网上报名材料需打印一式一份,于612日前交送至学院研究生科,学院研究生科613日统一交送至研究生院国际办。

申请第三年资助的项目成员同样于510日至612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 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      申请材料

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一份,司局级/校级红头文件、带函号并加盖单位公章)——研究生院负责提供

《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 mli@csc.edu.cn其中研修计划不超过4页)

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简历(一式两份,不超过2页,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 mli@csc.edu.cn)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的主要成果(一式两份,不超过1页,同时请将电子 版发至 mli@csc.edu.cn)

合作协议(如无可不附)(一式两份)

材料25须按顺序装订成两套,每套材料首页附清单,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单独放置。

申请第三年资助的项目需在提交以上材料以外提交科研合作报告,作为确 定是否进行第三年资助的主要评审依据。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将分别组织专家对中、德双方申请材 料进行评审并于12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录取材料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由单 位转发本人。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      中方申请单位须在申请前联系德方接收单位,优先资助已与德方开展实 质性合作的单位。

2.      留学人员无需办理同意派出函。

3.      留学人员两次派出前,均需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手续。

4.      无需交纳保证金。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玫/陶扉 联系电话:010-66093932/3574

八、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2017510-615

申报

申请人访问研究生院主页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德方合作伙伴同时向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申请。

2

2017 7-10

评审

中德双方分别组织专家 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若项目组中、德合作方有一方 未按要求正确申报,将自动取 消该项目组评审资格

3

201711

联合评

确定拟资助项目。

按照中、德双方评审综合成绩 确定评审结果

4

201712

公布录

取结果

发录取通知。

1.   录取材料将发至申请人所 在单位,由单位转发本人。

2. —年内每人只能赴德研修 一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 格将被取消。

5

20181月 起

派出

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持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 书》赴公证处办理签约 公证手续,按要求开具 《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 函》、交存保证金,办理 护照、签证、《国际旅行 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 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 中心办理预订机票、预 领奖学金手续。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附件:《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517

 

 

附件下载: 2017年中德合作科研项目(PPP)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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