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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关于国际学生博士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管理规定

作者:编辑:陆婕 时间:2019-10-10 点击量: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对我院国际学生博士生参加国际会议资助管理规定如下:

1、资助范围

主要资助目前在籍在读的国际学生博士生出国参加国际会议。申请人参加的国际会议地点须在国外,港、澳、台不属于资助范围。国际学生博士生申请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学习阶段,且被邀请参加国际会议,在国际会议上做海报展示、口头报告等。

2、资助原则与金额

学院对申请的国际学生博士生进行评审后择优资助,每名国际学生博士生在读期间享受不超过2次该项目的资助。资助额度为国际学生博士生每人每次1万元。

获得大会评奖的同学,提供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经导师推荐、学院学位审议会认定,学生可另外获得5000元资助金额。

3、经费使用与管理

本经费由留学生培养费支出,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参照留学生培养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要资助往返国际机票、会议注册费、住宿费、国外交通费、生活补贴、签证费等费用,实行限额资助并在定额范围内据实报销。出国开会的不足费用由申请人导师配套支付。

4、回国报销

已参加国际会议并回国的学生,尽快向研究生科提交以下材料,并尽快办理报销手续。

1)请提交一份会议总结报告,说明参会情况和学术收获情况(导师和学生签字);

2)口头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或/和张贴海报的A4缩印版;

3)学生本人在会议现场的照片(电子版发给研究生科张老师1538104618@qq.com);

4)已被会议收集发表的会议论文或论文摘要复印件。

本规定由生命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8779236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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