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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生命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赵诗颖 时间:2024-03-25 点击量:

为全面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研究生开题答辩工作,加强博士生过程管理,学院拟开展2024年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与学生

2023级普博生(含留学生)、2022级直博生,名单见附表1

二、考核内容

由各系成立考核专家组,对博士生的思想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专业基础知识理论、科研创新能力、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概况、研究思路、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可行性、课题来源等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截止时间

2024531

四、考核方式

各系成立博士生开题考核领导小组(系主任为组长,可成立分小组),领导本系博士生开题考核工作。

开题答辩专家组须由至少3名研究生导师(可含本人导师)组成,其中至少包含2名博士生导师,统一对学生进行开题审核。此外,需另设一位开题答辩秘书(不能由博士后担任,一般由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及以上担任),做好开题答辩记录、统分、完成线上系统相关内容录入。

五、考核流程

1、提交纸质材料及现场考核

1)学生向系里提交博士开题报告。博士生根据考核内容全面总结入学以来的思想、学习情况,并就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概况、研究思路、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可行性、阅读参考文献、课题来源等进行详细阐述,撰写附件一《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填写附件二《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完成后,在开题答辩前按各系时间要求提交至系里。

2)各系组织现场考核。博士生进行开题汇报,具体考核和提问时长由各系自定。

3)考核小组现场评审。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的个人汇报情况,结合学生提交的书面材料,全面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能力、论文开题答辩等情况。考核小组成员按附件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研究能力评议表》的相关要求对学生进行评分,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学生的最终考核成绩。

开题答辩秘书将每位学生的最终考核成绩登记到附件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研究能力评议表》中。根据考核评分成绩,考核小组做出学生开题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考核组长在附件三《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签署评审意见,并对学生的后期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各系秘书请于2024531日前收齐纸质材料,统一交到研究生科(赵老师87792369)。

2、完成系统中开题申请及全部流程

开题除了提交相应的纸质版材料之外,同时请同学们进入研究生院系统(http://gs.hust.edu.cn)进行开题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的开题材料(含文献清单、开题报告)。

研究生院系统操作流程依次如下:

1)学生提交开题申请,设置开题答辩秘书(开题答辩秘书由开题组织者安排和指定,答辩秘书需讲师及以上);

2)导师审核开题申请;

菜单路径:培养指导-论文开题申请审核)

3秘书录入开题安排,添加答辩小组委员、指定答辩小组;

菜单路径:答辩秘书-开题答辩-开题答辩小组组建、开题答辩小组指定)

4)教务员审核开题申请(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集中审核一次);

5)秘书录入答辩记录、决议、成绩、结果;

菜单路径:答辩秘书-开题答辩-开题答辩结果管理)

6)导师审核开题结果;

菜单路径培养指导-论文开题结果确认)

7)教务员审核开题结果。

请同学们及时提醒导师、开题答辩秘书登陆系统审核或录入相应内容。以上流程必须依次完成,上一步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后附系统操作说明。

如果纸质材料和线上流程未全部完成,则无法获得研究环节中的“开题报告”的1学分。

六、考核结果处理办法

1、对于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以按培养计划进入博士论文工作阶段,继续攻读学位。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经开题考核领导小组讨论认为尚可继续培养者,一年后(学制内)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如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参照本条第3点执行。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经开题考核领导小组讨论认为其不适宜继续读博者,作如下处理:(1)退学;(2)退博转硕(仅对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在学制时间内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

1、博士生因出国、出差等原因无法参加当年现场开题的,可采用视频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2、博士生因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可向学院提交延期开题申请,经同意后可延期一年开题;

3、对于涉密论文,按校研【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涉密研究生须与其导师在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申请涉密学位论文的撰写资格。未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者,不得以研究内容保密为由申请免开题;

4、对于无正当理由,未经允许而擅自不参加开题审核的研究生做不合格论,其处理办法与考核不合格者相同;

5、博士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各系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对博士生的申诉,进行情况核实、复查整个考核过程、并给予答复;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研究生科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4325

 博-附表和附件下载.rar 论文开题答辩(硕博)操作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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