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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首届“湖北省杰出人才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吴颖 时间:2021-09-07 点击量:

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人事处《关于开展首届“湖北省杰出人才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请拟以归口推荐方式申报的老师于9月8日前提交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学院办公室。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9-7

 附件1:“湖北省杰出人才奖”申报推荐表(归口推荐类).doc

 附件2:“湖北省杰出人才奖”申报推荐表(专家举荐类).docx

 附件3:“湖北省杰出人才奖”申报推荐表(个人自荐类).docx

 附件4:申报材料填报说明.docx

 附件5: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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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湖北省杰出人才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首届“湖北省杰出人才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才〔2021〕5号)和精神,为做好我校首届“湖北省杰出人才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湖北省杰出人才奖”是湖北省最高人才荣誉奖项,首届表彰20人,以省委名义授奖,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推荐范围和人选条件

(一)推荐范围

在湖北全职工作,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杰出人才均可参加评选。评选主要面向工作一线,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其他领域省管及以上领导干部的推荐评选工作从严把握。

(二)人选条件

参评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湖北,遵纪守法,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强烈社会责任感,在业内享有斐然声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良好科技素养,在科学技术新发现、新原理、新方法方面有独创性贡献,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显著成果,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领军人才。

2.具有广阔胸怀和强烈奉献精神,在思想理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教育、卫生、体育、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有业内公认成果,产生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名家大师。

3.具有鲜明创新精神、出众创造才能、卓越管理能力,运用高新技术成果创办或领办企业,引领企业走在国内同行业发展前列,为全省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作出重大贡献;或开创新型管理模式,显著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4.具有精湛专业技能、突出创造能力、专一坚韧品格和独特绝技绝活,在工艺革新、技术创新、流程改革、产品发明及技术传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5.其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

三、推荐方式

(一)归口推荐

用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人选申报的动员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客观、如实、完整填写申报材料,采取档案审查、资格审核、专家评议等方式对参评人进行预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二)专家举荐

参评人获得同行业或相近行业2名以上“两院”院士,或5名以上“国家重点联系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华技能大奖”等国家级重大荣誉或称号获得者联名举荐,或1个以上省级以上行业学会、协会、研究会书面推荐,或2家以上国内顶级投融资机构书面推荐后,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2),于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三)个人自荐

符合条件、贡献突出的个人,可自荐参加评选。参评人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附件3),按照属地或单位性质,参照归口推荐相应渠道(在鄂高等院校向省教育厅申报),于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关市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归口部门。

参评人可通过以上推荐方式的其中一种参加评选。

四、相关要求

(一)推荐指标

按照通知要求,高校可向归口部门(湖北省教育厅)推荐人数一般为1人,高层次人才密集的中央在鄂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人。各院系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工作,客观、如实、完整填写推荐材料,每个院系原则上限报1人。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进行预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其他为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注意结合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推荐方式参加评选。

(二)申报材料

1. 参评人填写《“湖北省杰出人才奖”申报推荐表》(归口推荐类)(附件1)。

2. 院系提交“湖北省杰出人才奖”推荐报告,对院系推荐程序、人选基本情况、档案审查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情况、学术道德情况等进行说明,需对人选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等进行审核并说明,同时提交《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5),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3. 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于9月10日前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南三楼522室),推荐人选附件材料可待学校评选确定归口推荐最终人选后提交


联系人:喻佳 陈孟秋

联系方式:87556046、87559204

邮箱:yujia@hust.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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