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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生物冷冻电镜平台2023年度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启事

作者:编辑:罗云 时间:2023-11-15 点击量: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华中科技大学生物冷冻电镜平台紧密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建设“双一流”高校需求而建设,属校级科研平台。平台聚焦生命科学前沿研究,致力于推进蛋白质机器、细胞和组织的结构与功能研究,推动基于重要靶标生物大分子结构的药物设计和开发,促进理工医多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发展,支撑国际一流科研成果产出,全面服务华中地区生命医学健康相关产业的发展。平台配备了最先进的冷冻电镜及其支撑设备,主要包括Krios 300kV冷冻透射电镜、Glacios 200kV 冷冻透射电镜、Talos 120kV 透射电镜、Arctis 冷冻等离子体聚焦离子束扫描电镜、Leica 冷冻电镜配套制样设备、数据存储与处理超算平台等,能为单颗粒分析、电子断层成像、微晶衍射、电子晶体学等结构解析方法提供支持服务。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预聘制实验技术人员3名。

一、 招聘岗位

岗位Ⅰ 冷冻电镜平台副主任1名

(1)负责冷冻电镜平台日常运行与管理工作;

(2)制定平台发展规划,创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3)组织开展技术支撑服务和实验技术队伍建设;

(4)审查平台工作人员职称评定,组织安排平台年度及聘期考核;

(5)负责平台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总结报告平台年度工作情况;

(6)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

岗位Ⅱ 冷冻电镜平台电镜工程师2名

(1)负责平台电镜及其配套设备的运维管理工作,电镜仪器的正常运转,日常维护及故障预处理;

(2)冷冻电镜技术服务与培训,协助用户使用仪器,包括样品制备、电镜参数调整设置、数据收集等;

(3)设备设施功能开发,设备及技术研发;

(4)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 招聘条件

1.符合国家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与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服务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招用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4.岗位条件:

岗位Ⅰ 冷冻电镜平台副主任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生物、物理、化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四年及以上冷冻电镜平台工作经历,并具有丰富的冷冻电镜使用管理经验;

(2)利用冷冻电镜技术方法在相关领域做出过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3)具备先进的管理理念,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较强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岗位Ⅱ 冷冻电镜平台电镜工程师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生物、物理、化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具备一年以上冷冻电镜实操经验;

(2)具备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较强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三、 招聘程序

1.系统报名,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登录华中科技大学人才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employment.hust.edu.cn/

请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科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者,同时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推荐表》或其他学籍证明材料;

(2)职称证书;

(3)本人简历(包含学术成果及管理经验简介);

(4)2 封及以上冷冻电镜相关领域专家的推荐信;

(5)工作经历、任职证明(如有)及相关成果证明;

(6)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leimin@hust.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生物冷冻电镜平台”+“姓名”+“应聘岗位”。

请确认所填简历信息真实、完整、无误,简历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简历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及报名情况,按相关程序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因报名信息或材料不实或不完整,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3.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等程序。

学校统一组织笔试。通过笔试人员参加专业测试与面试考核。根据笔试、专业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序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岗位用人单位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4.心理测评:学校统一组织面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作为确定拟招人员的参考依据。

5.用人单位考察: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在招聘计划内确定拟招人员。

6.体检。学校组织拟招人员参加体检。

7.学校公示、审批:对拟招人员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报学校审批。拟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批材料。

8.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应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的3个月内,在职人员应在收到录用通知后的3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按照预聘制引进,签订人才派遣合同,合同期内其工资、任职资格、子女入学入托等待遇参照同类岗位事业编制人员执行。合同期满达到考核要求者,可申请事业编制。

2.凡与华中科技大学及其直附属单位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3.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人事处:http://hr.hust.edu.cn/

人才招聘网:http://employment.hust.edu.cn/

4.因拟招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用人单位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5.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已入职人员,解除合同,予以清退。

6.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

人事处:马老师,联系电话:+86-027-87542427,邮箱:zp@hust.edu.cn

用人单位:雷老师,联系电话+86-027-87792149,邮箱:leimin@hust.edu.cn

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27-87543616。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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