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学位[2022]12号)文件内容,结合生命学院的有关规定,特对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重申以下规定: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应由3位及以上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必须是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奇数),其中:(1)申请人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2)三分之二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答辩委员会主席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校外专家;(4)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须有1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5)至少应有1位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应由5位及以上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为奇数),其中:(1)申请人指导教师、联合指导教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2)至少应有2位校外同行专家、有1位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专业学位博士生答辩校外同行专家中应有1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3)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的答辩委员会至少由7名教授级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校外同行专家、有1位本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4)跨学科研究的论文,应聘请1~2位所涉学科的专家。
3.答辩秘书安排。 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一人,答辩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负责对学位论文规范性进行复查,并对答辩过程中委员的提问、学位申请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名单(学位办[2022]40号)链接如下:http://life.hust.edu.cn/info/1858/4744.htm。
以上规则同样适用于留学生。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