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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学院研究生开题和学位论文答辩费的管理规定

作者:编辑:陆婕 时间:2022-05-18 点击量: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开题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我院相关答辩费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答辩费标准

开题答辩费按每个博士生300元、硕士生150元的额度下拨到各系;学位答辩费按每个博士生1600元、硕士生700元的额度下拨到各系,由各系组织答辩费酬金发放工作。学位答辩费博士生上限2200/人、硕士生上限1100/人。以上费用从学院研究生答辩费中支出,具体见下表。留学生的答辩费用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学位论文二次送审者,答辩费用由导师自行承担(申诉成功者除外)。



开题答辩费(元/专家)

人数

小计(元)

学位答辩费(元/专家)

人数

小计(元)

博士生

答辩委员

由各系在额度范围内自行决定发放标准

3

300

300

5人或7

16002200

秘书

1

100

1

硕士生

答辩委员

3

150

200

3人或5

7001100

秘书

1

100

1

二、报账流程

1、各系组织开题答辩、导师组织博士生和硕士生学位答辩时,均由答辩秘书负责登记答辩专家如下信息:校内专家的姓名、人事编号;校外专家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开户行及银行卡号、联系电话;

2、博士生和硕士生学位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按实际情况准备如下报账材料,并将电子版纸质版交给各系指定的报帐人员汇总:

1)答辩审批表(1份。在研究生院学位系统中完成后自行下载。若有校外专家需准备2份)。本表需导师、系主任和学院负责领导签字;

2)报帐清单(1份,附表1);

3)华中科技大学校内人员奖酬金发放申请表(1份,附表2);华中科技大学校内人员领取奖酬金明细表(2份,附表3);

4)若有校外专家参与答辩,另需提供如下材料: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申请表(1份,附表4);学生及校外人员领取劳务费明细表(1份,附表5)。附表  答辩费报销所需材料.rar

3、学院每次学位审议会结束后(一般在3月、6月、9月、12月),统一组织答辩费报帐工作。由学院研究生科提供当次参加开题和学位答辩的学生名单,由各系安排的报帐人员负责组织核对本系学生人数和相关专家信息。核对完成后,由学院按照相应标准下拨各系答辩经费额度;

4、各系根据学校财务处相关要求,提前收集好本系的报帐相关材料,汇总成各系的总表(附表1-5),经系主任核对签字后,到学院账务周老师处办理答辩费报账工作;

5、请各系在当次学位审议会结束2个月内完成报账工作,逾期未报账者,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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