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的相关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评审全部以盲审的方式进行。现将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学分合格。满足培养方案的要求(包括课程学分和研究环节学分)。
2. 学位论文按照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模板撰写完成。
3.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定稿。
二、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答辩申请表1份。 论文定稿后,学生填写“答辩申请表(附件1.)”,导师必须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答辩”的意见,并亲笔签字(不能用签字章),交到研究生科后,由研究生科老师提交学院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审核签字。
2. 学位论文形式自查明细表(附件2)1份。学生及导师亲笔签字。
3. 如有“预查重报告”,请一并提交。
三、硕士研究生盲审流程
1.导师和学生按以下要求对学位论文进行盲审论文格式初查。具体要求:①除参考文献外,文中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②PDF格式; ③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一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10487_071000_M201077555_LW)(生命学院研究生各专业学科代码参见附表1);④附录中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中硕士生姓名可用“第x作者”代替,省略其他作者姓名;⑤致谢部分删除。
2. 资格审查通过后,学生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由“研究生系统(研究生)”入口进入学位系统,自行提交盲审版本学位论文,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完成后通知导师登录系统审核后,进行查重评审的相关程序。具体的流程可以参看“查重评审流程图”(附件3)。查重结果将决定学生是否能进入学位申请的下一环节,学术不端者将影响导师招生资格和招生指标。请导师和学生认真学习附件材料“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规定(校研〔2019〕12号)”。
3. 盲审结果返回后由研究生科在系统中导入评阅结果,学生可以登录系统查看评阅结果。
四、送审时间安排
工作日可随时报送。评审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学校每年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时间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综合考虑盲审时间(最多)1个月,加上答辩准备时间,为了能够在以上时间节点获得学位,故建议学生在满足答辩要求后,尽量在学校召开学位评定会前2个月,即每年12月底、4月中旬、6月底、10月底之前送盲审,以便赶上最近的一次授予学位时间。
五、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返回后,由研究生科通知学生能否参加答辩。通过的学生由导师组织安排其学位论文答辩。办理后续的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等工作。学生在系统中申请答辩,须经研究生科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始进行答辩相关工作。
六、其它
1.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应至少聘请2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担任评审专家。
2. 评审结果不合格,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评审结果不通过、需要重审者,重审费用由导师或学生支付。
附表1:生命学院各专业学科代码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
一级学科及代码 |
生物学071000 |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生物与医药(086000) |
电子信息(085400) |
生物医学工程(085409) |
附件.zip
相关下载:
1、“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处理办法”下载地址:http://life.hust.edu.cn/info/1858/4741.htm
2、“生科院硕士学位论文模板”下载地址:http://life.hust.edu.cn/info/1858/4742.htm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