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拟于2017年6月份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学位申请和答辩等相关事宜。
一、 答辩资格审查
二、在HUB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
2、在申请过程中,须由研究生本人及联系导师完成HUB系统相应环节,院系教务员及院系负责人审核环节则由研究生科负责通知及完成;盲审前或专硕领取答辩档案袋前需完成“导师审核答辩申请”;答辩前,答辩秘书需将答辩委员会成员录入,以便学院对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核;答辩后答辩秘书需将答辩成绩、结果录入,方为HUB系统答辩程序完成。
三、学位论文盲审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生学位论文不参加盲审;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部参加盲审;
(1)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去掉封面、英文扉页中提及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删除致谢部分。PDF格式,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如: 10487_071005_M201471XXX_LW)(生命学院研究生各专业学科代码参见附表1);
(2)学位论文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院系代码_HZSJB,(如:10487_170_HZSJB)。有关代码信息和填写要求参见研究生院“论文送审平台材料提交格式要求”(下载)。 请注意,在填写“研究方向”时,请写清楚论文的研究方向,以便系统尽快匹配合适的盲审专家。
4、盲审时间安排。根据学校往年规定的提交学位论文的截止时间,以及文件中要求论文盲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的规定,具体我院盲审时间安排如下:
(1) 4月6日-7日,参加论文盲审的学生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提交研究生科;
(2) 4月14日前,学院研究生科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授权,将论文电子版和学位论文信息表上传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平台;
(3) 论文盲审时间一般不超过35天;
(4) 5月8日-12日前,研究生科收齐2份盲审平台的审核意见后,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办理有关申请答辩手续。如果盲审回复意见中有不同意学生答辩的情况,研究生科将学生情况呈交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审核处理;
(5) 学院收取答辩材料的时间预计在5月18-19日,随后进行答辩材料整理及查重工作,学校规定学位论文查重时间不少于5天,故学院召开学位审议委员会时间预计在5月31日。
四、学位论文答辩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通过盲审后,由研究生科通知学生领取盲审意见评阅书和答辩档案袋,进入后续答辩流程,由导师组织安排其学位论文答辩;
(2) 答辩档案袋和HUB流程中需要填写的关于论文评阅人的信息,一律填写为“盲审一、盲审二”。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留学生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留学生在登录HUB系统中提交学位申请,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到研究生科领取答辩档案袋。在导师安排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并领回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后,由导师组织安排其学位论文答辩;
3、答辩秘书由导师在HUB系统中指派,答辩档案袋由答辩秘书指导填写。答辩秘书整理核对相应材料后,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交到研究生科,研究生科不受理学生提交的材料;
4、学位论文答辩完成时间:2017年5月18日前。
五、备注
1、关于办理学位证、毕业证使用的登记照:
2、参加过学校新华社集体采集照片的同学,在发放答辩档案袋时,照片将一并发放,学生自行剪下含有个人信息的两张2寸照片交给答辩秘书;
3、未参加过学校集体采集照片的同学,请自行到新华社湖北分社拍照后,将含有个人信息的两张2寸照片剪下交给答辩秘书;
附表1:本批毕业学生各专业学科代码
一级学科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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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科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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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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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学0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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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学0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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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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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物理学0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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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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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08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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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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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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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药工程0831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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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信息技术0831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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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资料参考:
1. 校学位【2014】3号--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