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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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校《关于认真做好二○○六年教师节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08-18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今年教师节期间,学校将表彰一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并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称
    “伯乐奖”、“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伯乐奖”
    近几年来,在选拔、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甘当人梯,善于发现、热情扶持、积极帮助青年人才尽快成长的教职工,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上。
    2.为学校引进高水平人才作出突出贡献,成功举荐并协助引进高层次人才(院士、及其他杰出人才)来校工作者,年龄原则上不作限制。
    (二)“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
近几年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教职员工,重点是教学、科研、医疗第一线的教师。获奖人选必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认真完成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临床教学、实验教学等教学实践中积极做好育人工作,在培养“四有”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对学生言传身教,在教学、科研、医疗、科技开发等工作中积极做好育人工作,且获得较大的创新性成果,或获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学校建设、管理、为社会及师生员工服务等方面工作中积极奉献,注重育人,有突出成绩。
    三、评选名额和程序
    “伯乐奖”各院系可推荐一名。
    “三育人奖”和“三育人积极分子”推荐总名额按各单位实际在岗教职工人数的0.5%计算。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宁缺毋滥。
    学校将成立校评审组,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名额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各类评选表。
    (二)“伯乐奖”和“三育人奖”除填写评选表外,还需提供一份被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文字简练,重点突出,字数在2000字左右。被推荐人的自荐材料不能作为先进事迹材料报送。
    (三)评选表、先进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一份,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20日前交学校人事处教师办。
    联 系 人:刘伟 蒋秋艳
    联系电话:87543710
    E---mail:jsblw@mail.hust.edu.cn

    附件:(在资料下载的申请表中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伯乐奖”评选表
    2.华中科技大学“三育人奖”评选表
    3.华中科技大学“三育人积极分子”评选表

                 二○○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华中科技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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