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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10-26 浏览次数:
院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迎接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经院领导决定,请本院教职工提供以下资料:
1、请教职工将个人校级以上的各类奖项(包括教学、科研、行政及其他)证书的复印件于2006年10月30日(下周一)前交至院人事办公室。
2、已获博士学位的教师需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本校博士留本院工作不需提供)。
谢谢支持工作!
学院人事办公室
200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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