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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18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方便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便于学校财务对工资、岗位综合津贴的统一管理,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自二○○九年十一月份起将岗位综合津贴的发放时间由每月二十五日更改为每月十日发放,请各单位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通知到职工个人。院系岗位业绩津贴异动情况于每月二十八日前报我处劳资办,以便及时发放。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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