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聘任制有关文件精神,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及工人的空岗聘任工作,现对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对象
参加本次聘任的人员主要指人事关系在学校或目前以人事代理、人才派遣方式进校的人员(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梨园医院等三所医院聘任工作另行通知):
1、全校教师;
2、全校专业技术人员;
3、全校工人。
二、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本次空岗聘任工作从9月3日到12月30日,具体日程请参见《2007年度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提交材料地点另行通知。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教师系列
1、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一份(16k纸张);
(2)近五年来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含检索证明)、承担课题批准件、到账经费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任课课表和指导研究生详细情况证明等材料各一份。
2、申报讲师、助教岗位者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报表》一份(16K纸张);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岗前培训班合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专业技术系列
1、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提交《华中科技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成果统计表》;
2、近五年来发表论文、专著等原件(含检索证明)、承担课题批准件、到账经费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任课课表和指导研究生详细情况证明等材料各一份。
(三)工人系列
申报工人技师岗位人员提交《华中科技大学工人技师岗位申报表》及技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院、系(所)提交材料清单
1、关于报送2007年空岗聘任名单的报告一份,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各类人员分类汇总《业务成果统计表》一套,要求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所有表格和报告可在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申请表”栏目类下载,材料统一交校教师聘任办公室。
四、关于教师聘任工作的有关要求说明
根据聘任制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者,其业务成果统计以近五年为准(任现职不足五年的以任现职为准,具有博士学位申报副教授岗位的以近五年成果统计为准,今年成果统计有效期为2002年11月1日~2007年10月31日,并对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所有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的申报材料均要提交校教师聘任办公室。对申报教授和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经校教师聘任办公室审核后提交校学术评议组评议;对正常申报副教授岗位人员的申报材料,校教师聘任办公室只进行材料审核,不提交校学术评议组评议。
2、对破格申报教师岗位的人员要严格把握,破格分为三种:即学历破格、任职年限破格、学术条件破格。对学历破格者,除要达到相应学术条件外,还必须取得突出成绩;对任职年限破格者,任现职时间越短,其业务水平要求越高。原则上任现职不满三年者,不得破格申报正高岗位;对学术条件破格者,除学科建设急需外,学校不予受理。对破格申报教授岗位人员,在校教师聘任委员会上,须本单位负责人介绍申报人情况。
3、加强校外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工作,加重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在教师聘任中的作用。今年继续要求申报教授岗位和破格申报副教授岗位者,需提交3篇(部)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论著或专著送校外3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通讯评议的意见作为聘任的重要依据,如有两名校外专家的评议意见为“未达到”者,则不再进入下一轮聘任程序。2006年通讯评议已经通过者,本次不需要再参加通讯评议工作。(详情见《关于开展2007年教师空缺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的通知》、《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暂行办法》)。
附件:
《2007年度聘任工作日程安排》
《关于开展2007年教师空缺岗位聘任通讯评议工作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评议表》
《华中科技大学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议对象情况统计表》
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人事处代章)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