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http://hr.hust.edu.cn/info/1012/8774.htm)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9年继续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为做好我校2019年选派工作,现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留学期限: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 3-6 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 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 6-24 个月。
2.选派领域: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二、申请条件
1.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身心健康。
2. 符合《2019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选派办法》(见附)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3.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9>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4.申请人在申报时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5. 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2019年1月5日--1月10日期间登录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申报时须提交一寸电子照片。 请务必认真检查填写的各项内容,受理机构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上表格请打印一份,并在表格首页相应处贴上照片,“申请人保证”一栏务必要本人签字。
2、单位汇总:各单位请于2019年1月1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1)《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推荐人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2)《教师长期公派出国申请书》纸质版。(3)“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纸质版。(4)申请人网上申报生成的申请表纸质版(一份)。(5)外语证明材料(外语本科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两年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近十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参加其他类型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6)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证明材料。(7)外方邀请函(访学起始时间应在2019年4月1日后)。
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人事处教师办,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gaoyongming@hust.edu.cn(邮件主题为:公派出国+单位名称+人数)。
四、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0年6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每3个月向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3.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计划,回国后向学校提交留学总结报告及学术成果要点,并在本单位做一场留学研修工作的报告。
附件下载
2019年高级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选派工作的校内正式通知.doc
2019年全额项目附件.zip
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1).pdf
联系人: 高永明 87543610 邮箱:gaoyongming@hust.edu.cn
人 事 处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