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会议部署,紧紧围绕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校“双一流”建设,助力学校内涵式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生选拔制度,不断提高选拔和推荐质量,确保推免招生公平公正,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下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规定,遵循“组织领导、程序规范、科学评价、信息公开、关系回避、严格审核、违规严处”的原则,经学院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书记、院长、副院长和副书记组成,严慎细实做好推免各方面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推免招生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学院设立监察小组,监督本单位推免各环节工作情况。凡涉及推免生工作原则、评价体系、具体方案及推免生名单等事项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都应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并做好记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各系主任、各系主管教学系主任、教务科科长和应届辅导员等人组成,负责制定本院推荐工作实施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推免学生名单等工作。
二、名额分配原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方案,根据学校下拨的推免指标总数及各专业具有保研资格的2021届毕业生人数,公平、公正分配至学院各专业。
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积极支持卓越人才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经教育部确定的理科人才培养基地及各类实验班、卓越工程师班等推免生指标,按学生人数的40%左右确定。
3、所有分配到院(系)的指标,可以打通使用。
三、推荐条件
1.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3.加权平均成绩居本专业排名前50%(各类实验班、国家(理科)人才培养基地班排名比例适当放宽);
4.修读本专业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并符合“关于生命学院研究生推免环节学生不及格记录认定的补充规定”。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6.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外留学的学生。
四、推免工作评价体系
1.我院健全多元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注重和加强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取得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纳入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
2. 学院科学合理制定以加权平均成绩为基础标准的综合排名规则。学生综合成绩由加权平均成绩(加权平均成绩均统一按照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并排名,)和奖励分组成。奖励分依据“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细则(2019修订版)”执行。
3.学生综合成绩=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裸分*100%+学生奖励分*0.3。注:奖励分不超过10分。
五、推免工作流程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本院(系)推免生推荐实施办法,并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备案(9月24日前);
2. 向学生公布推免生推荐实施办法及推免生指标分配计划(9月25日前);
3. 严格按照学校的通知要求进行推免生选拔,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对于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科创成果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学生及工作人员的报备声明、通过审核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9月28日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4. 同一专业内满足推免要求的人数少于实际推荐名额时,空余名额返回学院重新分配;
5. 依据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推免服务系统)要求填报推免生表格,表单格式及基础数据由教务处提供(10月2日前);
6. 学院上报推免生名单、推免生信息表、推免生成绩单及成绩排名到教务处(10月3日前);
7. 其它规定按照《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生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附件: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科创成果专家审核小组
命
2020年9月24日
附件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涛、刘笔锋
副组长:卢群伟、孔姝
成员:刘剑峰、闫云君、马聪、赵元弟
秘书:夏炎枝
附件2: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卢群伟
副组长:孔姝
成员:丁明跃、尉迟明、宁康、刘欣、栗茂腾、付春华、张珞颖、蒋涛、刘卫、朱艳红、金文闻、夏炎枝
秘书:任翠翠、张茂旭
附件3: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大学生科创成果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卢群伟
副组长:孔姝
成员:尉迟明、宁康、栗茂腾、蒋涛、刘卫、赵元弟、占艺
秘书:张茂旭、任翠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