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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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教学质量工程”第三批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5-15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9]7号)和《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加强一流教学、一流本科建设的行动计划 》(校发[2008]1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学质量工程”第三批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单位依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第三批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和《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基金及项目管理办法》(校教[2006]25号),结合本单位实际,确立2009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的重点,积极组织项目申报。

2.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为5人左右(含负责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在研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3.具有创新性的项目可优先申报,以往立项较多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作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

4.教学研究项目要注重研究方案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教育教学纯理论研究不宜作为教学研究项目申报。

5.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可采用经费配套或立项等形式),对内容相近的研究项目进行整合,确定最终申报项目,统一推荐申报,申报项目每单位一般限额3项,较大院系可按教师人数的3%申报,最多不超过9项。

二、申报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四份。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要求排序)一份,单位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09530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jj@h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金江,联系电话:027-87542323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工程”第三批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可用“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替代,见教务处“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或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5643

3.华中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教务处“表格下载-教学改革”)

 

 

华中科技大学

                           二OO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