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2005级各普通本科生班: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学校将对2005级普通本科生开展在各学科大类及本院(系)内部选择专业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专业的资格
1.除被确定为国防生或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如以自主招生分数线招录的护理学)的特殊专业的学生不得申请外,2005级普通本科生均可申请选专业。
2.以美术科目考试入学的学生不得选择非美术科目的其它专业;
3.临床医学专业不受理其它专业学生选择申请。
二、选专业的比例
各院(系)可根据本单位资源状况确定学生专业选择的申请,接收其它专业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现有人数的10%;同意本院(系)学生选择其它专业的人数控制在本专业现有人数的30%以内。
三、选专业程序和时间安排
1.凡申请选专业(包括在本院(系)内转专业)的学生,请于2007年4月27~5月10日到本院(系)教务科报名,并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下称《审批表》),逾期不予补报。
2.学生所在院(系)审批后将《审批表》于5月11日前送拟转入院(系)。
3.拟转入院(系)审核同意后于5月14日前报教务处审批。
4、教务处审批后,由转出院(系)通知已获准转专业的学生于5月25日前到学校各有关部门办理转专业的相关手续。
5.转入院(系)和转出院(系)于5月30日前将已转入、转出的学生信息输入MIS系统。
6.已转专业的学生归属于转入院(系)管理。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申请转专业审批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学务指导”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