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现将主校区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周考试安排、考场管理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本学期所开的课程均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查。理论课考试的试卷上,要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
2.理论课考试的试卷上的课程名必须与专业培养计划中的本专业的课程名一致
3.考试时间:12周星期六至13周星期六(2007年5月26日~6月3日)。
4.除《物理实验》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其余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晚上7:00~9:30。
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
二、本科生统排统考课程安排
(一)2005级普通本科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数理方程与特殊函数》 第13周二(5月29日)上午
(二)2006级普通本科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物理实验》(一) 第12周二(5月22日)晚上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第13周五(6月1日)上午
《线性代数》 第13周三(5月30日)上午
《工程制图》(三)下 第13周一(5月28日)上午
《工程制图》(四)下 第13周一(5月28日)上午
具体安排详见教务处网课表网页。
(三)院(系)非统排的课程安排:
各院(系)自行安排的非统排课程考试,在确保上述考试安排时间的前提下,按以下原则进行编排:
2006级本科生安排星期二、四、六下午;
2005级本科生安排星期一、三、五下午;
2004级本科生安排星期二、四、六上午;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各院(系)统计非统排考试的重修人数,并将本单位含重修人数的期中非统排考试安排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统一安排教室。考试课程和考试日期一经确定,不得变动。
2.公共课开课院(系)教务科将统考资料准确无误地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没有在MIS系统上办理重修手续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主、监考教师不得允许其进入考场。
四、命题与考场管理
1.考试命题与出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条例》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2.同一考场内分A、B卷进行考试时,主、监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分发试卷:
→A…→B…→A…→B— ↓ ↑
↓ A B → A B
—B←…A←…B←…A— ↓ ↑ ↓ ↑
↓ B A B A
—A…→B…→A…→B ↓ ↑ ↓ ↑
A → B A → B
3.考试周前,各院(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组织主、监考人员学习《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条例》;考试周内,院(系)各级干部要认真巡视考场,督促主、监考人员尽职尽责,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并重点整顿在学风和考风方面存在问题的班级考场秩序。
4.关于外国留学生期末考试的有关规定
凡一、二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可延长半小时,其它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不再延长。
五、同济医学院的课程考试除由学生所在院系派监考教师外,其余仍参照医学院原办法实施,院系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和教务处医科办公室各一份,教务处医科办公室负责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检查和考场的巡视评估工作。
请各单位按通知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