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2007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7号)文件精神,我校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为切实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建设的双语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鼓励有关学科专业以系列课程形式申报,也可以单门课程申报。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原则上要有出国留学的经历。申报课程应有人员相对稳定的课程组(教学团队),课程组成员结构合理、外语水平较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好。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3.申报课程除了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需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二、申报限额、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 各院系可以系列课程(限3门)或单门课程形式申报,限报1项。
2. 各申报课程须提供如下材料:
(1)2007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如申报系列课程,须每门课程分别填写申报表(申报表详见)。
(2)各申报课程(或课程系列)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的电子文档(尽量用doc格式)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另外,课程负责人的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RM格式,容量不超过
50M
)待确定上报教育部课程名单后再提交。
3. 申报材料请于
9月
12日
前报送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
三、相关说明
1. 如以系列课程形式申报,需以每门课程为单位填写申报表,并提交申报课程有关材料。
2. 课程负责人教学录像可待我校确定上报教育部的课程后再提交。
3. 有关申报文件表格详见网站。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二OO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