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期,我校主校区共有1930名研究生毕业,为了做好暑期毕业研究生的派遣工作,使毕业研究生能按时顺利离校,愉快地走上工作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地点、单位
1、时间:6月23日 8:00——17:00
2、地点:西边体育馆
3、参加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的集中办公单位有:研究生院、后勤集团、华宏公司、校医院、保卫处、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程序
1、在各院、(系、所)领取《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
2、持《华中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到所在院(系、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等接转手续(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统一办理);欠费毕业生需到所在财务片清理有关手续,到校财务处学费管理办公室缴清培养费;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相关手续,毕业生只需在所在楼栋办理;华宏相关手续,需提前到华宏公司缴清住宿费和水电费;办理图书馆借书证归还等手续时间为6月20日,详见《图书馆办理2011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通知》;保卫处、医院在集中办理地点办理盖章和医疗证交回手续。
3、待分的毕业生需要办理离校手续。就业去向为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档的毕业生也需要办理离校手续。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毕业生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由院系收齐,交学校就业办为其办理集中报到的相关手续。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请在当年10月30前务必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和“户档托管申请表”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审核办理,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将介绍信回执交回或邮寄回学院。
4、办理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通知单》上各项栏目后,持通知单到所在院(系、所)转户口、领取毕业研究生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5、欠费的毕业生(欠学费、住宿费等)请按学校财务处有关交费须知办理交费手续后,持学校财务处盖章的收据(注明“费用结清”)和离校通知单到所在院(系、所)领取毕业研究生报到证,到研究生院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6、毕业研究生办理行李托运由后勤集团集中办理,需要搬运行李至集中点的毕业生,请致电87542148或87542744。
7、到上海就业的毕业生凭上海市《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到就业办登记,由学校集中到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8、毕业派遣时没有领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不包括欠费的毕业生),请将报到证或将“离校手续通知单”复印,到时凭复印件领取证书。
9、毕业生无派遣费。需提供奖学金金额和发放日期的毕业生请与院系教务员联系。
10、凡是7月31日前不能答辩的学生,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三、办理离校手续有关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需交还借用学校的书籍、资料软件以及本单位(教研室、课题组、实验室)的器材等公物。
2、毕业研究生的行李托运时间具体安排与本院(系、所)本科生的行李托运时间相同,超过此时限,学校不负责托运事宜。
3、毕业研究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做到尊重工作人员,文明礼貌,及时妥善地办好离校手续。
4、毕业研究生要做到文明离校,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和自己的贵重物品,防止意外。
5、毕业派遣期间,对不按政策规定和要求办理离校手续、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的毕业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毕业生的档案将于7月20日前由学校档案馆发往派遣地方。有工作单位者档案将转到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考取博士和博士进站的档案将转到学校的招生部门或档案部门;回生源地者档案将转到地市人事局毕分办。所有档案转递信息请向学校档案馆研究生部查询(电话87558287)。
2、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都有时间限制,望同学们在规定期内办理,过期不办者,人事部门和公安部门将不予办理接收和落户手续。
3、毕业生办理后续派遣、改派等有关手续。从7月1日开始,每周一受理签约盖章、后续派遣、违约、改派申请等手续,周二上午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不对外办公),下午发放报到证,。落户北京、上海的毕业生办理报到证,请务必提交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具体时间和规定另行通知)
4、已办理户档托管毕业生的后续派遣,其协议书由学校盖章,毕业生于7月底以后持已签约的协议书、托管表原件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