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奖助学金分配原则
根据《关于公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收入分配办法的通知》(研字【2009】14号)文件精神,学校分配给各院系50%的经费,其中,10%拨付给院系作为办学经费,20%拨付给导师作为导师指导费,余20%用于学院自行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金(学院经院务会讨论决定15%作为专业学位硕士生助学金,5%作为专业学位硕士生奖学金)。
第二部分 奖助学金申请办法
助学金将根据各位同学缴纳学费的情况按比例发到各位同学工商银行卡上(2010年5月20日前到账),奖学金请各位同学根据申请办法,自己向学院提交申请(申请表见附件)。具体的申请办法如下:
1、 申请对象:生命学院所有在册200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 设立专业学位硕士生奖学金四项
(1) 科研成果优秀奖 10名(奖金500元)
参评条件: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文章或在科研项目中做出较突出成绩,请提供详实资料,院系组织评定。
(2) 社会公益奖 5名(奖金500元)
参评条件:在学校或院系各级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热心帮助同学,社会公益行为突出。
(3) 课程学习优秀奖 5名(奖金500元)
参评条件:本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无课程不及格。
(4) 设立励志奖学金 2-5名(奖金200-500元)
参评条件: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生活困难的同学,如:本人有重大疾病、家庭无收入或遭遇重大变故、重大自然灾害等。
3、 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专业学位奖学金。
(1) 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2) 延期毕业的学生。
(3)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 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 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 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 有课程不及格。
(8) 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4、评选时间:2010年5月7日——2010年5月14日
5、评定程序:整个评选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各位申请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交给班长,班长收齐后首先征求导师意见,并组织班委会讨论通过,2010年5月11日前交至东十一楼222室(过期不予受理),学院将召开学生管理委员会集中评议,最终确定名单并公示。
附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