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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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学院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

时间:2017-11-07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校研2017[11]号)要求,生命学院对我院研究生课程考试管理规定说明如下:

1、考试形式。硕士研究生课程都是考试课程,要求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博士研究生课程可以通过“考试”或者“考查”的形式进行。考查内容包括提交作业、论文和课堂讨论等。

2、评分方式。1)百分制,主要用于考试类课程。学生成绩=考试成绩×70%+平时成绩×30%。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必须按百分制录入;(2)两分制,用于考查类课程。用“通过/不通过”的方式给分;

3、研究生考试答题本。课程负责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下载选课学生名单,根据学生人数,提前到研究生科领取“研究生考试答题本”(不能用其它的纸张代替)。学生必须在答题本上进行答题,否则无效。

4、试题。试题内容和形式由课程负责人决定。试卷可打印后附在“研究生考试答题本”中,也可由学生将试题抄写在“研究生考试答题本”上。考试后,课程负责人需要提交一份空白考试试卷(附签名),与学生答题本一起交到研究生科。

5、考试时间和地点。课程负责人可安排随堂考试;如果需要安排在其它时间,由课程负责人或课程组老师登录HUB系统自行借用教室,具体流程参见(校内师生网上借用公共教室简要使用指南  校内师生网上借用公共教室简要使用指南.pptx),并于考试前一周将考试时间监考人员名单报到研究生科,研究生科将老师们确定并备案的考试安排及时间公布在生命学院网上,供学生们随时查看。

6、监考。监考老师由课程负责人安排。请同学们带上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考试。课程负责人作为主考人员,与监考人员一起如实根据监考情况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下载 附件3 考场情况记录单.doc)并签字。监考完毕后,将记录表立即提交学院研究生科。

7、成绩录入。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考试类课程:课程负责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输入学生成绩;考查类课程:由课程负责人组织考核,按“通过/不通过”在研究生教育系统中录入学生成绩。

8、成绩单上交。打印由研究生教育系统生成的成绩单,填上考试时间,课程负责人签名后,将成绩单送交研究生科。经教务员审核并在系统上激活成绩单后,学生们即可在系统中查到自己的成绩。

9、研究生考试答题本上交。阅卷老师要按答题本要求签名并注明学生成绩。课程负责人将批改后的研究生考试答题本交到研究生科,以便放入学生成绩档案。

 请各位老师和同学认真学习“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校研2017[11]号)文件(下载 校研2017-11Word版-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doc)。附件表格可自行下载打印。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711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

2.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主考、监考人员职责

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考场情况记录单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样式)

5.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答题纸(样式)

6.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综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