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有关导师及各位研究生:
“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资助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项目已经启动,现将相关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 研究生类
(一)、凡申请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并已获得资助的学生不得再申报此项目。
(二)、学生申报时请递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表
2、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纸)
3、 邀请信复印件
4、 在籍证明(研究生在学校HUB系统下载)
5、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6、 护照复印件或正在办理护照的相关证明
二、 导师类
导师申报时请递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表
2、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纸)
3、 邀请信复印件
4、 护照复印件或正在办理护照的相关证明
申请材料请一式三份按照顺序用夹子夹好交到各院(系、所)研究生教务员老师处,由各院(系、所)教务员老师交研究生 311办公室尹老师。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