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二�一一届秋季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4-14     浏览次数:

各纵向班、纵向党支部:

    为了全面总结�一一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在校情况,各院(系、所)应对他们进行毕业鉴定,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的对象:全体�一一届秋季毕业研究生(20116月毕业的研究生,仅限200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暑期毕业的博士生)。

    2.毕业鉴定的内容:德、智、体三个方面。

    3.毕业鉴定的方法:先由个人写出自我鉴定,在班级汇报,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导师签署意见,各院系党总支或所直属党支部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院(系、所)统一到研究生工作部盖章。

    4.毕业鉴定的时间:四月至六月。

    5.归档:所有鉴定评审完毕后,送档案馆归档。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评选对象:2011届秋季毕业研究生。

2.评选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单项奖学金。

5)毕业论文优秀。

6)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3.评选比例:优秀毕业研究生不超过当年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20%(每班上报1名优秀毕业生)

    4.评选办法参见《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

    5.《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要求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6.各班于422上午10点以前将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上报研究生科,并通知毕业生登录HUB系统的奖学金评定系统申请。

    7.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三、几点说明

1.各班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抓实抓好。

2.把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作为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能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毕业鉴定和评优工作,使毕业生受到自我教育。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科

201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