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华中科技大学-广州实验室2022年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简章”(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460.htm )和“生命学院2022年博士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细则”(http://gszs.hust.edu.cn/info/1106/3465.htm )的具体要求,制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博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考核、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博士招生计划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名称 |
类型 |
拟招收申请-考核计划 |
备注 |
07 生物学 08 生物医学工程 |
全日制 |
13 |
按1:1.2确定16名复试入围名单 |
三、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
根据学院-广实联合招生考核小组对“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名单,公示信息详见附表。如果在复试前有考生放弃,则顺次递补。
四、网上报到、资格审核及缴费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及博士招录工作统筹安排,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核。
(一)网上报到(详细操作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通知)
我校统一复试平台 http://hust.yanjiushengyuan.com
报到时间:5月12日9:00-5月13日17:00
进入我院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必须在院系复试开始前登录平台,通过身份核验后,严格按照学校复试公告的各项要求完成网上报到手续,提供身份证照片、签署《诚信承诺书》、学位认证报告、学历(学籍)认证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等资格审查材料。
注:《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如在报到时因各种原因未能加盖公章的,可上传未盖章的表格及个人说明。最迟在拟录取公示前,考生需将盖章后的表格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提交至学院指定联系人邮箱:李老师 lrn@hust.edu.cn
(二)缴费
我院将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个人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通过审核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三)综合测评
我校综合测评系统开放时间:5月12日9:00-5月13日17:00
请考生在复试前按要求完成。详细操作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通知。
五、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我院博士“申请-考核”综合能力(网络远程复试)考试定于5月14日(周六)进行。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重点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英语能力、硕士期间或报考博士以前的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按百分制给出分数。每位考生在本组的得分是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分数。每位考生准备 不超过15 分钟的 PPT 工作报告,专家面试环节中文提问交流 8-10 分钟,英文提问交流 3-5 分钟。
1.考生PPT汇报:考生自述和 PPT 汇报及提问。PPT 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已经撰写的科研计划报告内容(在提交初审材料时,考生已提交科研计划报告书。其内容是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独立撰写的一份科研计划书,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如果有更新的内容,考生可在 PPT 中补充汇报相关内容)。
2.考官面试要求:根据学生的报考专业情况,考官对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进行考核;根据考生的 PPT 介绍情况,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科研潜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能力考核。广州实验室导师组参与面试,通过腾讯会议提问。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生个人自述 1-2 分钟,关于专业相关知识的对话 2-3 分钟。对考生的英文听说和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六、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原则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基础理论考核30分,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50分。
总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材料审核成绩不带入总成绩。
考核后2个工作日内,按综合能力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序。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http://life.hust.edu.cn/yjsjy/yjszs.htm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792202 联系人:赵老师
邮箱:zydi@hust.edu.cn
成绩公示结束后,学院将组织会议对考生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思政考核情况、拟报考导师计划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议,并做出拟录取决定。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小于6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后进行公示。调档等要求另行通知。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年5月9日
附表: 0509 初审材料成绩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