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2019]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之前,需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现将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预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参见格式模板进行撰写。
2. 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后定稿。
3.学分合格。满足培养方案的要求(包括课程学分和研究环节学分)。
4.发表文章符合规定。
二、资格审核
拟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的学生,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到研究生科审核:
1.“答辩申请表”1份(附件1)。导师必须在申请表上签署“同意答辩”的意见,并亲笔签字(不能用签字章)。学院审核意见由研究生科提交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2.已发表学术论文的首页(或接收函)复印件1份。2013-2019级博士生发表文章必须满足“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院发[2014]02号文件)。2020级及之后博士生发表文章必须满足“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质量标准(暂行)” (院发[2020]07号文件)。
3.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定稿表”1份(附件2)。院(系)主管负责人签字部分,由研究生科提交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学术论文投稿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5.学位论文形式自查明细表(附件)1份。学生及导师亲笔签字。
三、系统申请。
请登录研究生院http://gs.hust.edu.cn/研究生系统(导师研究生)-学位系统-预答辩申请,完成系统里面的预答辩相关流程。流程如下:学生申请(指定答辩秘书)—预答辩秘书设定答辩委员—导师审核—院系教务员审核预答辩申请—预答辩秘书录入答辩成绩—预答辩秘书设定答辩结果—院系教务员审核答辩结果,预答辩结束。可以进行查重、论文评阅等后续学位申请流程。
四、预答辩专家组组成。
导师组织至少5位专家(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组成预答辩专家组(不含导师),答辩委员对学位论文的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不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建议论文送审的决议。
五、预答辩决议。
预答辩通过的学生,导师根据预答辩专家组的意见,指导学生修改学位论文。学生凭导师签字的“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批表(附件4)”到研究生科办理后续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未通过预答辩的学生,学院不受理其学位论文评审事宜,再次申请预答辩至少需要间隔3个月。
生命学院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有关材料下载: http://life.hust.edu.cn/info/1040/11835.htm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1月19日